重庆大学资源与安全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资源与安全学院 时间:2025-03-20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选拔、培养在本学科(专业学位领域)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能力,在科学研究或专业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人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聂百胜 葛兆龙

副组长:周雷 刘志国

成员: 蒋长宝 范金洋 何将福 马跃强

秘书:李引勤

2.综合考核专家组

按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分别组建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学术水平考核和外语能力测试。每个专家组由至少5名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组成。

针对志愿报考“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以下简称“高研院项目”)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增加由企业技术专家和校内专家共同参与的考核环节,侧重对考生实践应用和操作能力的考查。校企专家考核结论不影响考生原报考学科专业的复试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的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组成,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督导小组,对学院组织开展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

三、招生计划

2025年我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共计124人:学术学位硕士67人;专业学位硕士57人,其中包括 “高研院项目”专项7人(陆朝辉2人、范金洋2人、罗永江3人)。

学院目前已接收推免研究生:学术学位49人(矿业工程24人、安全科学与工程25人)、专业学位27人。学院整体复试差额比1.4。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时间以“五、复试流程安排”为准。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于2025年3月27日上午8:30-12:00到学院112办公室报到,并提供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学籍管理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4)《重庆大学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交《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9)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10)《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无论何时,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收取复试费150元/人。

3.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分笔试和面试。复试笔试是专业知识考核,面试是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察、以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按学科、专业分组,每位考生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笔试时间:3月27日15:00-17:00

矿业工程、安全科学与工程考生地点: A5111教室

资源与环境考生地点:A5112教室

面试:按专业分组、考核序号随机产生进行。

(1)矿业工程组

时间:3月28日上午8:30开始

地点:采矿大楼311会议室

(2)安全科学与工程组

时间:3月28上午8:30开始

地点:采矿大楼207会议室

(3)资源与环境组分组

时间:3月28日上午8:30开始

资源与环境1组地点:学院楼201会议室

资源与环境2组地点:学院225会议室

“高研院项目”地点:学院楼106会议室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时间:3月28日上午8:30开始

面试地点见公告栏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满分100分)、综合面试(满分100分)、英语测试(满分100分)。复试成绩=英语*10%+笔试*40%+综合面试*50%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考核小组给出书面考核评语,以及是否通过考核的结果。

4.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依据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中,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高研院项目”硕士研究生的拟录取按照由原报考“资源与环境”专业的拟录取生源中,根据高研院项目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校企专家考核成绩排序确定。

5.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笔试成绩低于60分;

(2)面试成绩低于60分;

(3)英语测试成绩低于6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低于60分。

6. 总成绩将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公示。拟录取名单由研究生院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并报教育部录检通过后,方可视为正式录取。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示期间内接受考生申诉。

学院监督电话:023-65112175 刘老师

邮箱:1458294458@qq.com

八、其他事项

1.复试考生应自觉遵守复试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严肃处理。

2.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23-65102422 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