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土木工程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考核录取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我院招收全日制土木工程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土木水利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土木工程学术学位旨在选拔和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坚实宽广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学科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创造性科学研究工作能力的土木工程专业高端研究人才。土木水利专业学位旨在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坚实宽广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学科专业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组织实施高水平工程技术项目等能力的高层次专门人才和工程技术领军人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谢强、马骥、陈培稚
成员:陈波、李楠、李英民、刘纲、王勇、肖益民、徐菲、杨海清、杨荣华、杨阳、杨忠平、周航
秘书:唐春尧、李正英、罗云菊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三、招生计划 “081400土木工程”总指标75个,已招收直博20个,硕博连读7个。“085900土木水利”总指标30个,包含高研院校企联合专项计划指标1个,指导教师崔新壮教授。
以上指标不含“少高计划”等指标单列的专项计划;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学校最终下达指标为准。如后期学校有追加指标,按学校及学院相关政策执行。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五、考核流程安排 1.申请资格审查 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以及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本科、硕士阶段学籍、学历或学位信息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将于2025年4月24日前组织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完成对考生的报名材料审核,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考核评价,给出相应的“申请材料审核成绩”(成绩为百分制,60分及以上为合格),审核结果将在综合考核阶段前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审核合格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进入面试考场前,考生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由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两识别”),识别通过的考生方可参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进入面试考场后,考生须将携带有骑缝密封章、内装《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表》的信封交给思政考核专家。
学院将通过考生报考邮箱提前发送《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考生现实表现表》,请参加考核的考生仔细核对自己的报考邮箱是否正确,如有误请及时联系学院修改,联系电话023-65123363。 4.综合考核 进入面试考场前,考生须先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由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两识别”,识别通过的考生方可参与综合考核。考生可预先准备能证明自己科研水平和潜质的材料,面试时交给考核专家组作为评分参考。 5.体检要求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总成绩由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
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5%+综合考核成绩×95%
其中:综合考核成绩=英语×10%+专业基础×20%+专业综合×20%+综合面试成绩×50%
以上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面试各项成绩中,招生导师考核成绩占50%,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其他成员考核平均成绩占50%。
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含各单科)成绩均不低于60分且思想品德考查“通过”者,即为考核合格。
2.第一志愿拟录取方案
在招生导师招生计划限额内,从报考该导师的合格生源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果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则排序的优先顺序依次为“综合考核成绩”“综合面试成绩”“专业综合成绩”“专业基础成绩”。
少高、对口支援等专项考生,由学校对同类型专项考生成绩进行全校统一排序,择优拟录取。
3.调剂拟录取方案
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状态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合格生源),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本年度无招生指标或招生指标已满限额未被录取,可申请报考相同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招生指标尚有余额的其他导师,参加调剂招生考核。调剂招生方案如下:
有招生指标余额的导师向学院提交调剂招生申请,由学院通过调剂系统上传招生需求信息,包括招生导师、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招生名额等内容。
申请调剂的考生通过调剂系统提交申请,考生和意向导师需重新填写“博士招生意向导师确认表”,学院审核调剂资格。
调剂考生成绩,可由调剂招生导师选择采用考生的原综合考核成绩或选择重新组织综合考核。选择重新组织综合考核时,其成绩排序和拟录取规则同“2.第一志愿拟录取方案”。
重新组织的调剂面试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我院将通知获得拟录取和调剂拟录取资格的考生填写“研究生导师双选确定表”,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未按时提交者,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七、信息公开公示 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统一公示全校拟录取考生名单,请考生关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考生咨询:023-65123363(学院研究生办公室),yjszs@cqusce.com(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23-65102374(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监督申述:023-65120733,tmjwh@cqu.edu.cn(学院纪委)。 八、其他事项 面试过程禁止拍照、录音、录像等,禁止将面试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按相关规定处理。
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土木工程学院官网及考生报考邮箱中的相关信息,保持电话、邮箱联系畅通。
未尽事宜按照重庆大学招生相关文件及学院官方网站通知执行。
本细则解释权归土木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