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计算机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考核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计算机学院 时间:2025-03-20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我院博士选拔录取工作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为目标。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我院成立了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监督我院的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向 涛

副组长:杨守鸿、冯 亮

成 员:秦四齐、郭松涛、郑林江

秘 书:伍 玲、黎荆妗、黄小峰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我院组建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组织对申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考核评价。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我院组建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组织对申请考生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与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其中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至少有1名企业专家。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我院组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家组,组织对申请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负责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考核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学校目前下达我院博士总招生计划为30人(含高研院校企联合专项计划全日制专业博士5人,其中钟将1人,陈超2人,谭玉娟2人;非全日制专业博士1人,其中钟将1人)。各专业具体招生计划为:081200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总指标14(已录取直博3名,硕博连读1名),085404计算机技术(全日制)总指标15(已录取直博3名),085404计算机技术(非全日制)总指标1。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和学校最终下达指标为准。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申请考生应符合《重庆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https://yz.cqu.edu.cn/bszyml/2025/)第三章第十二条的报考条件和要求。

五、考核流程安排

1.申请资格审查

申请考生应按照《重庆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四章第二十条要求在4月10日17:00前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提交申请材料。学院组织工作组对考生申请资格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考核。

考生务必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如不满足相关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随时视情况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2.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依据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实施细则规定的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和程序,对申请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评价,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通过)。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可进入学术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考核。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考核将合并在一起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总成绩。

4.综合考核

我院于4月30日前组织综合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和综合面试,其中笔试包含专业基础笔试和专业综合笔试;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邮件通知。

笔试考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算法分析与计算复杂性),专业综合(计算机专业综合)。

综合面试分小组进行,各面试专家组由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组成,其中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7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学术水平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每位考生综合面试不少于30分钟。

综合面试内容包括:

(1)英语应用能力(口语)。

(2)考生以PPT形式介绍个人简历、硕士论文以及主要科研工作及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致力研究的专业方向及初步研究计划等。

(3)考生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考查等。

5.体检要求

所有参加考核的考生请按照学校要求,在综合考核期间自行到重庆大学A区、B区或虎溪校区校医院完成体检。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

申请考生总成绩由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组成,其中综合考核成绩由英语(满分100分)、专业基础(满分100分)、专业综合(满分100分)和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四部分构成,具体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10%+综合考核成绩*90%

综合考核成绩=英语×10%+专业基础×20%+专业综合×20%+综合面试×50%

其中,招生导师给出的面试考核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权重为50%。

2.拟录取办法

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有招生名额的导师,在报考本人且考核合格的生源中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考生,则依次以综合面试、专业综合、专业基础、英语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以下几种情况均不予拟录取(含调剂拟录取):

(1)申请材料审核成绩未达合格要求(低于60分);

(2)综合考核(含各单科)成绩未达合格要求(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

(5)申请(含调剂申请)报考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

3.调剂办法

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状态符合体检要求的申请考生(合格生源),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本年度无招生指标或招生指标已满限额未被录取,可申请报考相同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其他有剩余招生指标的导师参加调剂招生考核。

申请调剂的考生通过考生调剂系统向尚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确认接受考生调剂申请后,方可参加调剂考核。考核成绩计算和录取办法等工作,均按照本通知第六条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

七、信息公开公示

考核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http://www.cs.cqu.edu.cn/)公布考生最终成绩。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咨询和申诉:

咨询电话:023-65111210 咨询邮箱:csg@cqu.edu.cn

监督电话:023-65111873 监督邮箱:csjw@cqu.edu.cn

八、其他事项

本细则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余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