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025年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时间:2025-03-20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MPAcc教育以培养具有全球战略眼光的高级会计人才为使命,以打造中国西部地区领先、国内一流的MPAcc教育项目为愿景。我院MPAcc教育的培养目标与我院“拓展国际视野,立足中国实践,创造管理新知,培育卓越人才”的使命高度一致, 确立了如下MPAcc教育使命:培养学生的全球化视野,使其具有把握全球经济发展趋势以及机会与挑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开发其经济洞察力,挖掘其管理创新的潜力;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素养,培养其运用系统的会计知识来进行专业决策的职业技能;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品德,引导他们用会计精英的标准要求自己并运营组织。根据学位培养目标并结合教育部以及重庆大学相关规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坚守以下选拔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保障考生权益。

2.坚持全面考察、科学选拔的原则,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并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统一组织、统筹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定,加强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与复核。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河

副组长:谭英双、刘辛

成员:张燕,陈逢文,郁培文,钱丽萍,陈爱华,周红军,胡诗阳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23-65112641

经管学院纪委电话:023-65103194,023-65103525

2.综合考核专家组

学院组建若干综合能力考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应用能力和知识背景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价。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学院组建若干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学院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重庆大学2025年非全日制会计硕士招生计划为50人,复录比为1.3。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会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采用现场复试方式进行,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7日。复试分组由考生随机抽签决定。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月26日(星期三9:00-16:30)

复试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大学A区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608室(六楼)

考生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时须携带的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学籍管理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4)《重庆大学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无论何时,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复试缴费地点:重庆大学A区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701室(资格审查通过后进行缴费,复试费为150元/人)。

3.复试考核

(1)复试时间安排(2025年3月27日星期四)

8:00-11:00会计专业综合笔试(闭卷)

11:15-12:3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闭卷)

14:30-18:00 面试(含综合面试、英语口语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具体的面试分组由抽签决定)

(2)同等学历加试时间安排(2025年3月28日星期五)

9:00-12:00 会计学原理(闭卷)

14:00-17:00 财务会计(闭卷)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考生复试科目设置及分数

会计(专业)硕士 :

考生复试科目共计4门,合计500分。具体科目及分数: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合格为85分,不合格为0分);会计专业综合笔试(200分,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综合面试(150分);英语口语面试(5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复试成绩;同等学力加试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类,不计入复试成绩。

2.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成绩/5×30%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学院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中,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3.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会计专业综合笔试成绩不合格(会计专业综合笔试低于80分为不合格);

(2)面试成绩不合格(综合面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低于120分为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任一门低于60分为不合格);

(5)“管理类联考”的思想政治理论笔试成绩不合格(合格为85分,不合格为0分);

(6)复试成绩不及格(复试成绩低于300分为不及格);

4.本年我院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不接收调剂

七、信息公开公示

复试工作结束后,将按学校和研究生院要求将考生复试成绩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公示,全校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公示。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并报教育部录检通过后,方可视为正式录取。

会计硕士复试咨询电话:023-65112641;

学院纪委电话:023-65113194、023-65103525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