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生物工程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考核录取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专业学位博士: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作出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坚持“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原则,加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积极探索并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落实导师的招生自主权,确保生源质量。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蔡开勇
副组长:张吉喜
成员: 胡友强、侯文生、刘庆庆、胡宁、罗彦凤、季忠、崔海涛、吉维、雷明星、郭兴明
秘书:石轶松、 胡功铃、段军睿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所有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守秘密,切实维护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学院将按照实施细则规定公示相关信息。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三、招生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将由学校根据报考各专项计划生源规模、生源质量和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分配下达相关学院。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2.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报考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报考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考核流程安排 1.申请资格审查 4月17日前学院完成对申请考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申请资格审查结果。申请资格审查主要针对申请考生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及“报考条件”的符合性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准考。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以及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本科、硕士阶段学籍、学历或学位信息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学院可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申请材料审核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4.综合考核 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逐一对上述四个科目进行考核, 专家组各成员分别独立给出考核成绩、评语和录取建议。报考导师给出的考核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40%,面试组其他专家的考核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60%。各科目成绩满分按100分制计分。
英语1101: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占学术水平考核总成绩的10%。
专业基础2999:对考生掌握学科相关知识、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进行考查。占学术水平考核总成绩的30%。
专业综合3999:对考生取得的科研成果、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进行考查。占学术水平考核总成绩的30%。
综合面试: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表仪态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等方面进行全面考查,占学术水平考核总成绩的30%。
学术水平考核分为学生自述及综合问答两个部分。学生自述主要采取PPT汇报形式,包含2分钟英文自我介绍和15分钟的个人陈述(简要陈述硕士专业及特长、研究成果、博士研修计划)等。每位考生的学术水平考核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 5.体检要求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学术水平考核成绩分为四部分:英语(1101)、专业基础(2999)、专业综合(3999)和综合面试四个科目成绩进行加权求和的成绩,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英语×10%+专业基础×30%+专业综合×30%+综合面试×30%
其中,所有科目的评分,拟报考导师给出的考核成绩占该项40%权重。
总成绩(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申请材料审核成绩×10%+学术水平考核成绩×90%
排序规则:如总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综合成绩、专业基础成绩、综合面试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外语成绩依次比较。
合格要求:考核总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学术水平考核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其它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核结束后,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通过后,按照学校规定格式在学院网站上进行成绩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成绩复查流程:考生如对考核成绩持有异议,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成绩复查。各学院须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成绩复查(其他人员不得接触考生考试、考核相关材料),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二)拟录取
拟录取规则: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有2025年年度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专业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的导师按照第一志愿报考该导师考生的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考生,拟录取人数不能超过学院给该导师下达的指标。拟录取名单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单上报学校,由学校公示。
(三)调剂
调剂要求:招生导师因合格生源限制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可在本学院本招生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合格生源中调剂招生录取。
调剂招生录取程序: 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状态符合体检要求的申请考生(合格生源),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未被录取,可申请报考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其他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调剂录取。申请调剂的考生通过学校调剂系统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确认具备调剂资格后,参加由学院再次组织的学术水平考核。学院再次组织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计算和调剂录取等工作,均须按照学院已制定并公示的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实施细则及本通知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招生考核领导小组在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考核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考核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议。
咨询电话: 65112673 (胡老师 段老师)65102508(石老师) shiyis@cqu.edu.cn
申诉电话: 65112674(张院长) jixizhang@cqu.edu.cn
学院纪委电话及邮箱:65112674 (刘老师)liupeng79@cqu.edu.cn 八、其他事项 2.考生报到:在学院规定时间(另行通知)到学院报到,报到地点:重庆大学A区生物工程学院212会议室,报到时请交身份证、学位证及毕业证(往届生)、学生证(应届生、在校生)等原件进行校验。
3.其他未尽事宜请考生及时关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及重庆大学生物工程学院主页http://bio.cqu.edu.cn/上发布的相关信息。有相关问题及时与学院工作人员联系沟通(电话65102508、651126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