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 (普通招考)考核录取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成 员:黄小军 李东 何清达 秦越石
秘 书:罗宥余
职 责: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三、招生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将由学校根据报考各专项计划生源规模、生源质量和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分配下达学院。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五、考核流程安排 1.申请资格审查 4月17日前,学院申请条件审核工作组将对考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审查结果。申请资格审查主要针对申请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真实性、“报考条件”的符合性(含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及考生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准考。
对申请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以及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本科、硕士阶段学籍、学历或学位信息校验未通过的考生,须在学院申请审核结束前,相应提交教育部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出具的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对不能按期提供相应认证报告者,不予准考。 2.申请材料审核 普通招考考生学术性申请条件审核包括但不限于: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
考生提交的审核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视情况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将由考核组逐一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申请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并给出书面考核评语及是否通过考核的建议。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专家组将对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若有必要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一步考核。 4.综合考核 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考核面试中不得录音、录像、偷拍、直播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传播(包含告知其他个人)任何考核相关内容和信息,违者一经发现将按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考核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少提前30分钟到重庆大学虎溪校区数学与统计学院LD402报到,进行人证识别和人脸识别,查看考核地点、次序和流程。无故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考核面试资格。
考核流程
①考生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和材料依序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区候考、签到。
②考核面试工作小组邀请考生进入考场,进行身份核验,检查考生相关材料和证件是否真实齐备。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对考生进行考核面谈。
④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面试四个科目的学术水平考核。每位考生学术水平考核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考生在学术水平考核中须做一个10-15分钟左右的学术报告。
⑤考核面试结束,考生退出考场。 5.体检要求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申请材料审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通过。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面试成绩按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计,分为英语(1101)、专业基础(2999)、专业综合(3999)和综合面试四个科目,各个科目及综合考核成绩、总成绩均满分按100分计,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考核成绩=英语成绩*20%+专业基础成绩*20%+专业综合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30%。其中,导师给出的各个科目成绩占比40%。
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10%+综合考核成绩*90%。
(2)拟录取
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每位招生导师直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考生录取总人数不超过学院分配的招生计划限额。在导师招生计划限额内,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综合考核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录取规则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综合考核(含各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通过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提供不实材料、弄虚作假以及违规、违纪处理者,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不予录取(含调剂录取)。
招生导师因合格生源限制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可在本学院本招生学科合格生源中调剂招生录取,或自主将招生计划(定向博士招生计划、如高层次人才计划、科研经费博士除外)指标转让本招生学科有合格生源的其他招生导师。
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状态符合体检要求的申请考生(合格生源),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本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未被录取,可通过调剂系统向本学科尚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申请调剂,经学院审核确认具备调剂资格后,方可参加调剂考核。调剂考核录取程序和要求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将提交至研究生院审定,并由研究生院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统一公示,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七、信息公开公示 公示期内,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咨询、成绩复查、申诉和举报(咨询、成绩复查联系电话:023-65678628,纪委监督联系电话:023-65678196),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成绩复查、申诉或举报的考生须将成绩复查申请、申诉或举报材料提交至我院LD407室或发送邮件到邮箱:styjs@cqu.edu.cn。 八、其他事项 2.学院将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人事档案(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除外)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3.新生报到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学术水平、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报考弄虚作假或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4.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选拔工作的通知》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由数学与统计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3-65678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