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艺术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艺术学院 时间:2025-03-19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培养适应党和国家事业发展需要、德才兼备的艺术高层次人才。

坚持专家组及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结合学科专业人才培养定位与特色,选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富有创新精神、创新潜质、钻研精神、扎实基础的优质“可研”之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具体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与安全保密工作。学院复试录取工作接受学院纪委的监督。

组 长:张楠木、蒋华林

副组长:彭小希

成 员:王 琦、夏进军

秘 书:曾孝琦、邹 娜

2.综合考核专家组

按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分别组建若干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学术水平考核和外语能力测试。每个专家组由至少5名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能够对考生外语能力进行测试的专家。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组成,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依据本细则,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学院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我院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总计划67名,其中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27名(已接收推免生17名)、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40名(已接收推免生23名)。学院整体复试差额比例为1.56:1。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具体要求详见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qu.edu.cn/sszyml/2025/5.html。

1.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形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2.复试时间:

(1)3月26日9:00-12:00 资格审查

(2)3月26日14:00-17:00 复试笔试

(3)3月27日9:00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4)3月27日13:30 复试面试

资格审查地点为重庆大学虎溪校区艺术学院办公楼1楼大厅,复试具体分组及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审查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学籍管理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4)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5)《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6)对“四比对”(人口信息库、学籍学历库、诚信档案库、报考库比对)异常的考生,学院将进行相应资格审查;

(7)《重庆大学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研究计划书》及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个人作品集、获奖、发表论文等),以“报考专业-方向-姓名”命名,汇总为一个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15M,3月24日10:00点前发送至cquartyb@163.com(以邮件到达时间为准)。

2.收费

学院对复试资格复查通过的考生,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按照150元/每生的标准收取复试费、开具收费凭据。

3.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包括笔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包括但不限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内容。

(2)综合能力考核

综合能力考核包含复试笔试和面试两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及外语听力及口语等外语能力的测试。

(3)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以招生专业目录为准,考核形式为笔试。

考生进入复试考场后,由考场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和信息核查。通过“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措施,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前置学历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对核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复试成绩计算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加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低于60分)两类。

考生复试成绩为综合能力考核(笔试、外语听力口语、专业面试)成绩加权求和后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复试各项成绩权重:复试笔试成绩(百分制)占复试成绩的50%,外语听力口语成绩(百分制)占复试成绩的5%,专业面试(百分制)成绩占复试成绩的45%。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50%+外语听力口语成绩×5%+专业面试成绩×45%

2.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求和后的成绩(保留两位小数)。

总成绩=初试总分/5×60%+复试成绩×40%

3.拟录取

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学院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在复试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中,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笔试成绩低于60分;

(2)外语听力口语成绩低于60分;

(3)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为“不合格”(低于60分)。

七、信息公开公示

考生总成绩将在学院复试结束后,统一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公示,考生可登录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查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书面申诉。

申诉电话:023-65678241(艺术学院纪委办公室)

023-65678215(艺术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邮箱:cquartyb@163.com

八、其他事项

1.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再次复试。

2.复试考生应自觉遵守复试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学校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拟录取考生应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乙及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5.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应及时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下载调档函或定向就业合同,完成拟录取相关手续。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见《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