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坚持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考核目标
学硕:重点考核考生的学术素养、对学科知识掌握与运用情况、科研创新能力。
专硕:重点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实践能力和职业素养。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邓扶平、杨仲卿、赵良举、孙宽、付乾
成员:蒲舸、吴春梅、王锋、杜学森、杨扬
秘书:曾理、周小为 2.综合考核专家组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三、招生计划 全日制专硕:总计143名【含高研院校企联合专项计划专硕:13名(李夔宁1名,程旻2名,陈珊珊2名,郑朝蕾2名,付乾3名,李猛3名)】,已接收推免生人数:47名。
退役士兵招生计划1名,其他招生计划以实际下达指标为准。
初试合格分数线按照“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执行,学院不再二次划线。
学院复试整体差额比例:1.2。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6—27日。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地点:重庆大学A区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302会议室“复试资格审查处”。
由本人携带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学籍管理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4)《重庆大学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研究计划书》。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交《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9)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10)《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材料(4)和(10)见《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附件。
材料齐全且真实,则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无论何时,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地点:重庆大学A区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302会议室“复试费缴纳处”。
费用:150元/人。
同等学力加试等不再另收费。我校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3.复试考核 (1)综合笔试安排
综合笔试时间:3月26日15:00-17:30。
综合笔试地点:A区第五教学楼
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考生笔试教室:A5205
能源动力考生笔试教室:A5206、A5207
请考生3月26日14:30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进入笔试教室进行身份识别。
综合笔试科目:
①报考“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必考科目(分值20分):专业外语
选考科目(从以下科目中任选2题,每题分值40分,多选者按前2题为有效题目计分,总分80分):工程流体力学、锅炉原理【含燃烧学】、制冷及低温原理、热工过程自动控制原理、能源动力测试技术、反应堆热工分析、可再生能源利用原理与技术(包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储能系统安全管理、多能互联互补能源产储用系统及理论。
②报考“能源动力”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必考科目(分值20分):专业外语
选考科目(从以下科目中任选2题,每题分值40分,多选者按前2题为有效题目计分,总分80分):锅炉原理、汽轮机原理、制冷及低温原理、热工过程自动控制原理、能源动力测试技术、反应堆热工分析、可再生能源利用原理与技术(包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储能系统安全管理、多能互联互补能源产储用系统及理论。
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热工基础;能源与动力工程概论。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时间:3月27日早上09:00
地点:A区第五教学楼
候场教室:A5107
(3)综合面试安排
时间:3月27日下午14:00
地点:A区第八教学楼
学硕候场教室:A8114
专硕候场教室:A8308、A8309
请考生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于3月27日13:00到相应候场教室进行身份验证。
综合面试包括专业面试和英语面试,每位考生的综合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针对自愿报考高研院专项计划的考生,增设由企业技术专家和校内专家共同参与的考核环节,校企考核结论不影响考生原报考学科专业的拟录取。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复试成绩和总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综合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复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规则如下:
总成绩=初试成绩/5×0.5+复试成绩×0.5
复试成绩=0.3*综合笔试成绩+0.6*专业面试成绩+0.1*英语面试成绩
2.排序规则及拟录取规则
学院按照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将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拟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高研院专项拟录取名单由学院在原报考学科专业的拟录取生源中根据高研院专项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校企专家考核成绩排序确定)。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根据复试合格考生标准分数(计算方式见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在生源地区(以考生报考信息中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招生计划 限额内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根据学院招生计划限额,依据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
(2)综合笔试成绩低于60分;
(3)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
(4)英语面试成绩低于60分;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单科成绩低于60分;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4.成绩公示
总成绩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公示。 七、信息公开公示 2.学院接受考生咨询和申诉的电话:023-65102471。
3.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申诉。 八、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