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考核录取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有招生名额的导师和团队在报考的考核合格生源中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博士研究生培养目标
贯彻面向未来、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的指导思想,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培养热爱国家,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水平综合素质的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以及能源动力学科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副 组 长:邓扶平、杨仲卿、赵良举、孙宽、付乾
成 员:蒲 舸、吴春梅、王 锋、杜学森、杨扬
秘 书:周小为、曾理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三、招生计划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2.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录取当年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报考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报考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6.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7.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8.报考国家专项招生计划等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考生,除满足上述“1-6”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重庆市及相关单位推荐报考条件和要求。
五、考核流程安排
1.申请资格审查
2.申请材料审核
(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生成下载,并完成签字盖章)。
(2) 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专家推荐意见(学校招生简章附件1)。
(3) 考生硕士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扫描件,在录取当年入学前须补交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网上报名考生,须提交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
(4) 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的扫描件。
(5)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和学位论文初稿)。已毕业硕士生还应提供学位论文评议书,如无学位论文评议书,提供答辩决议。
(6) 考生自我评价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学校招生简章附件2)。
(7) 除报考“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计划(在职)”考生外,其余考生均须提交“脱产攻读博士学位承诺书”(学校招生简章附件3)。
(8) 报考本招生简章“第十条”中的定向就业招生计划考生,按相关要求提交经相关部门/所在单位审核通过的审批表/推荐表。
(9) 能反映本人学术水平和综合能力的证明材料。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 考核形式和流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逐一与申请考生进行面谈,了解申请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给出书面考核评语及是否通过考核的建议。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时间:4月22日- 4月27日,考核地点重庆大学A区,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加入“2025年重大能动博士报考QQ群”(群号:735585076,请备注考生编号后三位+姓名申请入群,无备注加群申请将忽略),届时将在群内按组通知考核时间地点。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
4.综合考核
“学术水平考核”内容涉及英语能力、专业基础、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本学科前沿领域与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进行考核,并给出英语(1101)、专业基础(2999)、专业综合(3999)和综合面试等四个科目成绩。
(2)综合考核流程
综合考核的“学术水平考核”分为考生自述和综合问答两个部分,主要包括:
考生自述:主要采取PPT汇报形式,包括个人简介、代表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等(时长10分钟以内)。
综合问答:考生自述完成后,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开始从以下几个方面,即英语(1101)、专业基础(2999)、专业综合(3999)和综合面试对考生进行提问,根据考生回答情况给予评分。
(3)考核时间:每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并全程录音录像,考核时间4月22日- 4月27日,考核地点重庆大学A区,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加入QQ群(群号:735585076,请备注考生编号后三位+姓名申请入群,无备注加群申请将忽略),届时将在群内按组通知考核时间。
5.体检要求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申请考生总成绩由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20%+综合考核成绩×80%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总成绩。
(3)综合考核成绩按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计。“学术水平考核”主要各科目成绩及总成绩满分按100分制计分,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考核成绩(百分制)=英语成绩(百分制)×10%+专业基础成绩(百分制)×40%+专业综合成绩(百分制)×40%+综合能力成绩(百分制)×10%
(4)综合考核专家组中,招生导师给出的学术水平考核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权重为50%。
2.拟录取
(1)学院根据选拔录取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在招生导师招生计划限额内,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拟录取工作。有招生名额的导师在报考本人的考核合格生源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若总成绩完全相同,则按综合考核成绩高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若综合考核成绩也完全相同,则按照专业综合、专业基础、综合能力、英语成绩的先后顺序,再进行高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
(3)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不合格,或综合考核成绩不合格,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或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或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3.调剂录取
(1)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通过且身体健康状态符合体检要求,且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申请考生(合格生源),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未被录取,可申请报考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其他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调剂录取。
(2)招生导师因合格生源限制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可在本学科合格生源中调剂招生录取,或自主将招生计划(定向博士招生计划如高层次人才计划、科研经费博士等除外)指标转让本学科有合格生源且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其他导师。
(3)申请调剂的考生通过调剂系统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确认具备调剂资格后,参加由学院再次组织的学术水平考核。学院再次组织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计算和调剂录取等工作,均须按照学院已制定并公示的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实施细则及本通知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具体时间地点请考生加入QQ群(群号:735585076,请备注考生编号后三位+姓名申请入群,无备注加群申请将忽略),届时将在群内按组通知考核时间。
七、信息公开公示
2.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于2025年4月21日前在官网公示,路径同(一)。
3.综合考核成绩于2025年5月7日前在学院官网公示,路径同(一)。
4.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考核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5.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对成绩有异议,可实名申请成绩复查,流程为:提交成绩复查申请给招生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在收到申请后及时复查成绩并反馈给考生,原则上复查成绩只核查计算时各项成绩与原始成绩是否一致,加权计算是否有误,不对原始成绩本身提出质疑。
6.学院申诉途径:
电话:023-65102476; 邮箱:cqu010d@cqu.edu.cn。
八、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