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 时间:2025-03-18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根据《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规范复试,实行差额选拔,在学院招生计划和分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招生计划限额内,选拔出思想政治素质合格、综合能力优秀的考生。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罗均、陈晓慧

副组长:汤宝平、李雪梅

成 员:禇志刚、吴昊、魏静、王四宝、胡建军、陈永洪、董庆兵、蒲华燕、张志飞、李聪波、董小闵、江桂云、胡明辉、秦毅、皮阳军、鄢萍、林腾蛟、王攀、尹小庆

秘书:刘玉婷、孙跃芳、马黎俊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学院招生复试的领导和组织工作,为复试过程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良好环境。

2.综合考核专家组

按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分别组建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学术水平考核和外语能力测试。每个专家组成员不少于5人。

校企专家考核组:针对志愿报考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人才培养和科研攻关项目(以下简称“高研院项目”)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增加由企业技术专家和校内专家共同参与的考核环节,侧重对考生实践应用和操作能力的考查。校企专家考核结论不影响考生原报考学科专业的复试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组成。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由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对研究生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全过程开展检查工作,对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实效性进行检查和监督。

三、招生计划

1.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080200机械工程专业招生计划199名,已录取推免生119名,统考可录取80名。

2.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085501机械工程专业招生计划209名(含高研院项目指标24名),已录取推免生116名,统考可录取93名(含高研院项目指标24名)。

085502车辆工程专业招生计划80名(含高研院项目指标7名),已录取推免生43名,统考可录取37名(含高研院项目指标7名)。

085509智能制造技术专业招生计划30名,已录取推免生17名,统考可录取13名。

085510机器人工程专业招生计划59名(含高研院项目指标5名),已录取推免生36名,统考可录取23名(含高研院项目指标5名)。

具体高研院项目导师硕士招生计划明细见《附件1》。

学院总体复录比为1.48:1,各专业类型均不接收调剂。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1.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形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2.复试时间

综合笔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上午9:00~11:30。

综合面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下午、30日全天。

所有待复试考生名单由学校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以下简称重大研招服务系统)”进行统一公示。2025年3月18日起,考生可通过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k.cqu.edu.cn)查看我院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请携带规定材料(详见重庆大学研招网通知)于2025年3月28日下午14:30-17:00到重庆大学机械与运载工程学院第七教学楼7220报到并参加我院资格审查。

未报到的考生,视为自愿放弃复试资格,学院不再另行组织复试。

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复试费150元/每人(通过学校财务系统缴纳)。我院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3.复试考核

复试分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笔试和综合面试(含外语听力、口语)三个阶段。

复试成绩为400分(综合笔试满分为250分,综合面试满分为150分)。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还须加试与报考学科相关的且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专业两门主干课程,满分100分/门,考试时间报到时通知。

2)复试时间和地点

综合笔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上午9:00—11:30,考试地点报到时通知。

综合面试时间:2025年3月29日下午、30日全天(具体安排报到时通知)。

3)复试考核流程

考生进入复试考场后,考场工作人员将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和信息核查。在笔试和面试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件于考试当天提前半小时到达考场,进行验证。对未通过识别和核查者,不予复试。

随机排序分专业参加面试,考生按排序名单提前5分钟到七教7333室随机抽取面试教室,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面试考核时设置考场候考室,考生于候考室候考,遵守考场纪律,按照工作人员指引进行考试。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计算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4×50%(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拟录取办法

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学院招生计划限额内,分学科(类别)、专业(领域),依据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中,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高研院项目硕士研究生的拟录取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匹配项目”的原则由学院在原报考学科专业的拟录取生源中根据高研院项目招生计划、考生报考志愿、校企专家考核成绩排序确定。

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70分);

(2)复试综合笔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110分);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低于24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通过;

(5)体检不合格者;

(6)同等学力加试不及格(低于60分)者;

拟录取名单通过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统一公示。

七、信息公开公示

1.复试结束后3-5日在学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公示复试成绩。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

申诉电话:学院联系电话023-65106174,学院纪委电话:023-65111283。

八、其他事项

1.体检。被我院拟录取的考生,请在当地符合高考体检资质的医院(二乙及以上)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具体参照《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要求执行,体检结果通过“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k.cqu.edu.cn/)提交。

2.其他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研究生院《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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