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考核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敬丰、陈先华
副 组 长:陈泽军、陈 洁
成 员:张生富、贾兴文、黄天林、栾佰峰、孟毅、杨艳、韩广
秘 书:周 燕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三、招生计划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其他申请条件及要求详见《重庆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我院材料科学与工程(080500)专业可以招收“重庆市属高校选派优秀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市属高校选派优秀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专项工作”招生计划的推荐报考条件和要求,除满足简章上的报考条件外,还需符合教育部及相关单位推荐报考条件和要求。 五、考核流程安排 1.申请资格审查 2.申请材料审核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4.综合考核 考核预计2025年4月下旬进行,面试具体时间与地点将在学院官网公布,具体流程如下:
(1)考生在面试当天持身份证提前半个小时到达所在考场,按公布的面试顺序人脸识别认证成功后候考。
(2)考生以PPT展示的形式陈述12分钟以内,内容包括个人简介、学习与科研情况、未来学习研究计划等。
(3)考核专家组提问(含思政考核和综合考核)。 5.体检要求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考试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10%+(报考导师综合考核成绩×40%+其他专家组综合考核成绩平均分×60%)×90%;
各专家给出的综合考核成绩=英语×20%+专业基础×20%+专业综合×40%+综合能力×20%。
2.录取原则
有招生名额的导师在报考本人的合格生源中分类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情况,优先录取专业综合成绩较高的考生。若合格生源主动放弃拟录取资格,可依次按考试总成绩递补确定拟录取。考试结果于全院面试工作完成三个工作日内在学院官网公示。
以下情况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考核内容四项单科(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之一成绩未达到满分60%;
(2)考试总成绩排名在所报考专业方向招生指标数乘以1.5名次之后(按四舍五入方法计算);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未通过;
(4)体检不合格;
(5)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3.调剂
调剂要求:招生导师因合格生源限制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可在本学院同一招生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合格生源中调剂招生录取,报考高研院校企联合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得进行调剂。
调剂招生录取程序: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状态符合体检要求的申请考生(合格生源),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未被录取,可申请报考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其他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调剂录取。申请调剂的考生通过学校调剂系统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确认具备调剂资格后,参加由学院再次组织的学术水平考核。学院再次组织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计算和调剂录取等工作,均须按照学院已制定并公示的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实施细则及本通知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 七、信息公开公示 2.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组在考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报招生工作组复议。若考生对考试结果仍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组报学校研究院复议。 八、其他事项 申诉电话:023-65121261(纪委),023-651273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