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25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公共管理学院 时间:2025-03-18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选拔原则:我院将切实贯彻教育部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思想品德和学术道德考核标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考核目标:选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并具有良好科研创新潜质的高素质人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陈东 汪涛 

副组长:刘渝琳 王辉 周余斌

成 员:丁从明 彭小兵 陈立泰 吴光东 龙少波 杨宝 张金凤 谭志雄  

工作人员:王明斌 刘红 肖干

2.综合考核专家组

按学科(专业)成立综合考核小组,考核小组由研究生导师组成,每个考核小组至少要有5名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同时根据学校要求,每个综合考核专家组设考核工作秘书1人,考生身份识别与信息核查工作人员1人。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考核小组由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组成。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由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成员组成,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学院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1.(全日制)120400公共管理学招生名额67名(已录取推免生45名),(全日制)1204Z1应急管理招生名额3名(已录取推免生2名),(全日制)035200社会工作硕士招生名额47名(已录取推免生15名)。

2.我院全日制专业总体复录比约为1.9:1。

3.我院全日制各专业不进行二次划线。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时间以“五、复试流程安排”为准。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社会工作专业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月26日上午9:00-12:00 公共管理学专业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3月28日上午8:30-9:30

考生到学院报到并进行资格审查,考生须携带如下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原件、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原件、复印件);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学籍管理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4)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5)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6)研究计划书(要求和格式见《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附件1);

(7)《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要求和格式见《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附件2);

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无论何时,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缴费时间:资格审查时缴费;缴费标准:复试费150元/人。

3.复试考核

 复试由笔试和面试(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两部分组成。

(1)专业课笔试

社会工作专业考生笔试时间: 2025年3月26日 下午14:00-16:00 地点:学院202多功能厅

公共管理学专业考生笔试时间:2025年3月28日 上午9:30-11:30 地点:学院104教室

(2)同等学力等加试

考试时间为2025年3月26日,具体现场单独通知;

注:笔试考试均为闭卷,须自带书写工具及出具本人有效身份证。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3)面试综合考核

社会工作专业考生面试时间:2025年3月27号上午9:00, 地点:公共管理学院,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公共管理学专业考生面试时间:2025年3月28号下午14:30,地点:204-3会议室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 复试笔试满分100分,面试满分100分。

2. 复试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权重相加得出,满分为100分,计算公式为: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x50%+面试成绩x50%

3. 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重相加,计算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x60%+复试成绩x40%

总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4.拟录取以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在总成绩排序中,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复试工作结束后,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上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

5. 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者(笔试与面试任一环节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任何一科低于60分。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建立健全复试工作责任制度,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示期间内接受考生申诉。

学院咨询电话:023-65102331,023-65102373 。 复试监督投诉电话:023-65111105   邮箱: ggjw@cqu.edu.cn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文件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