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生命科学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 (普通招考)考核录取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2025年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双向选择、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突出的科研能力、高度的创新精神、宽广的国际化视野和优秀的人文素养等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罗 忠、邓 伟、熊健汝
成 员:王 旭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三、招生计划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所有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博士网报”,按要求提交准确、完整的报名信息,并缴纳报考费200元/人。报名完成的考生请及时加入QQ群(群号:809291819),关注群内通知信息。 五、考核流程安排 1.申请资格审查 4月17日前,学院申请条件审核工作组完成普通招考考生申请资格审查,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审查结果。申请资格审查主要针对申请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真实性、“报考条件”的符合性(含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及考生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核查。 2.申请材料审核 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考生可进入综合考核。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及成绩由学院在4月24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4.综合考核 (2)学术水平考核内容: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面试。
(3)学术水平考核形式(包括英语):以面试进行,面试程序严格按照教育部及重庆大学要求进行录音录像,考核过程按要求进行书面记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招生导师给出的面试考核成绩占该科目成绩权重为50%。 5.体检要求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申请考生总成绩由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20%+综合考核成绩×80%。
综合考核成绩分为四部分:英语(1101)、专业基础(2999)、专业综合(3999)和综合面试四个科目成绩进行加权求和的成绩,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综合考核成绩=英语×10%+专业基础×10%+专业综合×15%+综合面试×65%。
总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核工作结束后,我院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所有参加考核考生的成绩,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2.拟录取
除国家专项计划外,拟录取在招生导师招生计划限额内,从报考该导师的合格生源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出现总成绩同分的考生,则依次按考生的综合面试成绩、专业基础成绩和专业综合成绩进行二次排名。
若出现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仍按此原则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
3. 调剂录取
总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状态符合体检要求的申请考生(合格生源),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未被录取,可申请报报考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其他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调剂录取。调剂考核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按照不重复考核的原则,调剂考核可仅开展学术水平考核,考核成绩经学院审核认定后,重新计入申请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学术水平考核程序及要求按照学校发布学院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执行。
4. 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含调剂拟录取):
(1)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者;
(2)考核成绩中任一科目或总成绩不合格者(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咨询电话:023-65678491
学院纪委电话:023-65678492 邮箱:smjw@cqu.edu.cn 八、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