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微电子与通信工程学院 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副组长:刘 敏、余 嘉
成 员:周喜川、曾 浩、唐明春、曾孝平、田逢春、冯文江
秘 书:肖 磊、张文婷 2.综合考核专家组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三、招生计划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考招生计划为106名(其中学术型34名,专业型72名),专业型指标包含7名高研院计划专项指标(谭晓衡2名,钱君辉2名,林英撑3名),不包含"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专项计划。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 3月30日。
详细时间安排见复试流程安排。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学籍管理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4)研究计划书;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学籍学历认证报告;
(8) 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提交《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9)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10)《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3.复试考核 (1)笔试
时间:3月28日14:30-16:30
地点:虎溪校区艺术楼DYC105,DYC310
考生进入复试考场后,由考场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和 信息核查。要通过“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措施,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前置学历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核查不通过者,不予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2)面试
时间:3月29日8:00-18:00
地点:虎溪校区信息技术科研楼A区6楼、7楼
考生进入面试考场前,由考场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和信息核查。面试环节内容由英语面试、综合考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组成,每位考生须准备5分钟以内的PPT陈述(包括但不限于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总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人。
(3)高研院专项计划综合面试
时间:3月30日(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地点:虎溪校区信息技术科研楼A区6楼
针对自愿报考高研院专项计划的考生,增设由企业技术专家和校内专家共同参与的考核环节,校企考核结论不影响考生原报考学科专业的拟录取。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考生总成绩(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加权求和后的成绩,在复试考生总成绩排序中,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复试笔试成绩、复试面试成绩、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制计分。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复试成绩 = 复试笔试成绩×30% + 复试面试成绩×70%
总成绩 = 初试成绩/5×50% + 复试成绩×50%
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 复试笔试成绩不合格(满分按100分计,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2. 面试成绩不合格(满分按100分计,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4. 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任一成绩满分按100分计,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
5. 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咨询电话:023-65678879
学院纪委电话:023-65678875
邮箱地址zhangwt@cqu.edu.cn。 八、其他事项 2. 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3.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