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建筑城规学院 时间:2025-03-18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学院分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考生总成绩择优录取。

学术学位重点考核考生对学科知识的掌握与运用情况以及考生的学术创新潜力。专业学位重点考核考生的综合实践素质、运用专业知识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以及职业发展潜力。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杜春兰 李和平

副组长: 葛毛毛 李云燕

成 员: 陈蔚 冯驰 龙灏 卢峰 毛华松 覃琳 李旭 王中德 王正 翁季 邢忠 谭文勇

2.综合考核专家组

按照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分别组建若干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学术水平考核和外语能力测试。每个专家组由少 5 名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至少1 名专家对考生外语能力进行测试。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组成,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学院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2025年我院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招人数共计80名 (不含专项计划):

① 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21名,其中建筑学12名、城乡规划学9名;

② 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59名,其中建筑26名、城乡规划23名、风景园林10名。

学院整体复试差额为1.61。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1.复试分组及方式

复试前,由学院按照“三随机”管理方式,临时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家组、综合考核专家组,临时对考生进行复试分组。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形式为专业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由“专业笔试+综合面试+英语口语测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四部分组成。

“专业笔试”突出对考生专业知识的考核,为3小时专业试题测试,需准备必要的书写与绘图工具。

面试中“综合面试”与“英语口语测评”组合进行,由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逐一单独面试完成,包括自我陈述和专家提问两个部分,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自我陈述内容(内容包括个人概况、本科课程概述及个人成绩、发表论文、参与研究、各类获奖、 社会实践、研究生阶段的计划及研究方向等)时间不超过5分钟,以PPT形式演示。英语口语测评为英语口语对话。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由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家组逐一与考生进行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给出书面考核评语及是否通过考核的建议。

2.复试时间:2025年3月24日~2025年3月26日。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对部分学科进行了二次划线,请初试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于3月24日下午14:00---17:00,至重庆大学B区建筑城规学院(毛主席像旁原建筑设计院)111办公室,准备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学籍管理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4)研究计划书;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符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报考条件的学生提交“2025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8)《重庆大学 2025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学院对复试资格复查通过的考生,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按照 150 元/每生的标准收取复试费。

3.复试考核

具体分组名单、笔试/面试教室等考试信息资格审查时详见学院信息公告;

3月25日:

08:30~11:30,各学科专业笔试 B区二综合楼各教室;

13:00~20:00 ,各学科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B区二综合楼各教室;

3月26日: 同等学力加试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加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不计入总成绩。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英语口语满分100分;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40%+英语口语×10% 。

(2)总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以下权重相加: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 + 复试成绩×50%

2.拟录取

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学院分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考生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在复试考生总成绩排序中,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含任一单科)低于60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

七、信息公开公示

复试结束后,成绩将在学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公示3日。

学院在成绩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023-65126327、023-65120702,邮箱yjb2007@vip.163.com。

八、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