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时间:2025-03-18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坚持科学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遵循高层次人才选拔规律,全面衡量德智体美劳,重点考查创新能力、科研潜力等,确保生源质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生工作相关事宜由考核专家组与研究生招生工作组集体决策,维护考生合法权益。选拔、培养在本学科(专业学位领域)掌握坚实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能力,在科学研究或专业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人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王敬丰、陈先华

副组长:陈泽军、陈 洁

成 员:张生富、贾兴文、黄天林、栾佰峰、孟毅、杨艳、韩广

秘 书:周 燕

2.综合考核专家组

成立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金属材料(含材料加工、材料科学、电镜中心、储能材料四个单位)、建筑材料工程、冶金工程综合考核专家组,专家组成员由各专业方向5名研究生导师或行业专家组成,负责对考生学术水平考核和外语能力测试。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成立由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组成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学院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2025年全日制硕士公招计划196人,其中冶金工程专业公招计划5个,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公招计划60个,材料与化工专业公招计划131个。专业学位硕士含高研院校企联合专项指标30个,招生导师和指标数分别为:蒋斌1个 ,周杰3 个,王敬丰3个 ,徐健3个 ,龙木军3个 ,彭建3个 ,辜诚3个 ,游国强3个 ,王荣华3个 ,魏国兵2 个,余林文3个)。目前学院整体复试差额比例为:1.47。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1.复试时间:2025年3月28日至30日。

2.复试形式: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笔试与面试结合,以材料成型与控制工程、金属材料(含材料加工、材料科学、电镜中心、储能材料四个单位)、建筑材料工程、冶金工程四个专业方向分组复试。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1)复试材料提交

请考生将以下材料按从小到大的序号合成一个PDF文件于2025年3月25日20:00前发送到clyjw@cqu.edu.cn(材料研教务邮箱),邮件和复试材料均以“考生姓名+硕士复试材料+报考方向(材控、金材、建材、冶金)”的格式命名。

①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②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③学位证书原件(若报考信息有提供),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④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学籍管理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⑤研究计划书;

⑥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⑦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⑧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⑨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⑩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⑪《重庆大学2025年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诚信承诺书》。

(2)复试材料审核

学院将组织审核组对考生的复试材料进行审核,资料审核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

2.收费

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收取复试费。

3.复试考核

(1)复试考核包括笔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内容。

笔试(2025年3月28日19:00,B区第二综合楼,全院考生)

面试(2025年3月29日,A区八教,金材、冶金方向;2025年3月30日,A区八教,材控、建材方向 )

具体分组另行通知。

(2)面试内容涵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素质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①英语能力考核(占面试成绩20%)

②专业能力考核(含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占面试成绩40%)

③综合素质考核(含实践能力与创新精神等,占面试成绩40%)

考生须提前15分钟到达考试地点,持身份证到指定地点进行人脸识别,到相应教室等候按顺序面试。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算,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加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类。

总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百分制)×30%+复试面试成绩(百分制)×70%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在复试考生总成绩排序中,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复试结束后,成绩统一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公示,考生可登录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查看(预计在完成复试3-5个工作日公布)。

考试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笔试成绩不合格;

2.面试成绩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

5.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注: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申诉。

申诉电话:023-65121261(纪委),023-65127303(研究生教务办公室)。

八、其他事项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