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胡建林
     副组长:王强钢  王晓静
     成   员:李  辉  周念成  郝  建  孙鹏菊  张占龙  卢伟国  李显东  张淮清
     秘   书:邹  琳  王中香 2.综合考核专家组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三、招生计划     其中,学院已录取:1)全日制推免学术硕士77人;2)全日制推免专业硕士92人。学院整体复录比为1.58。
     注:以上指标均不含“少高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包括笔试和面试。
 2.复试时间、地点
     笔试:3月27日15:00-18:00(重庆大学A区第五教学楼)
     面试:3月29日08:30开始(重庆大学A区第六教学楼)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时间:3月26日8:30-18:00,3月27日8:30-11:00
 地点:重庆大学A区第六教学楼(电气工程学院)三楼323室和325室
 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4)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学籍管理部门)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5)研究计划书。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9)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10)《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注: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收费 3.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由笔试和面试两阶段组成。
     ①3月27日15:00-18:00 笔试(具体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②3月29日8:30开始 分组面试
     (2)笔试科目
     ①笔试科目为《电机学》《电磁场原理》《电子技术(含数电、模电)》三门课程,满分折算为100分。
     ②对同等学力考生笔试加试科目为《自动控制原理》《电力电子技术》两门课程,考试时间共2小时,加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3)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以及英语能力等。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和品德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学院招生计划限额内,分类别、分学习形式,依据复试合格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中,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2)报考重庆高等研究院校企联合专项计划的考生,在上述第(1)条拟录取名单中,再根据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该专项拟录取名单。
     2.成绩计算
     (1)总成绩 = 初试成绩/5*50% + 复试成绩*50%
     总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复试成绩 = 复试笔试成绩(满分按100分折算)*50% + 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复试成绩。
     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3)复试笔试成绩实行赋分制,根据考生报考学位类别(080800或085801)分别对考生笔试原始总成绩从高到低划定为A、B、C、D、E共五个等级,各等级人数占对应学位类别参加复试笔试总人数的比例分别为15%、35%、35%、10%和5%(当参加复试笔试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将招生计划数视为参加复试笔试总人数)。A至E五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对应转换到100~90、89~76、75~60、59~46和45~35五个分数段,即为考生最后的复试笔试成绩。
     3.不予录取情况
     考生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总分折合为百分制)低于60分;
     (2)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D等和E等);
     (3)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5)加试两门科目中任一科目低于60分;
     (6)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情况。 七、信息公开公示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公示参加复试考生名单。
 2.成绩公示
     复试成绩在学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公示。
 3.复试监督与申诉
     (1)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守工作纪律,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申诉。
     申诉联系电话:023-65111935  023-65111846
     邮箱:dqyb@cqu.edu.cn 八、其他事项     2.其他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3.本细则由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