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新闻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考核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郭小安、凌晓明
副组长:曾润喜、陈娜
成 员:欧阳照、李金正、郭毅、马二伟
秘 书:石雨霏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5.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三、招生计划 郭小安(2人)、曾润喜(1人)、董天策(1人)、刘丹凌(1人)、刘毅(1人)、郭毅(1人)、齐辉(1人)。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五、考核流程安排 1.申请资格审查 2.申请材料审核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4.综合考核 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对申请考生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与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并对考生进行英语听、说、读等能力进行测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随机确定考生次序,采取由考生随机抽取考核题目的办法对考生进行依次考核。 5.体检要求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2.综合考核成绩按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计,分为四部分: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面试、英语,各科目及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综合成绩为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面试部分成绩加权之和。
3.总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70%(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考核成绩=专业基础×30%+专业综合×25%+综合面试×25%+英语×20%(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招生导师给出的面试考核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40%。
4.考生如对考试、考核成绩持有异议,可在成绩公示3日内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学院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成绩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5.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学院将在导师招生指标下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拟录取。若出现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仍按此原则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
6.申请材料审核成绩或综合考核(含各单科)成绩未达到合格要求的考生,不予拟录取(含调剂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7.学院将在导师招生指标下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拟录取。若出现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仍按此原则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
8.招生导师因合格生源限制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可在本学院合格生源中调剂招生录取,或自主将招生计划(科研经费博士除外)指标转让本招生学科有合格生源且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其他导师。申请考生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假话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未被录取,可申请本学院其他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调剂录取,调剂招生录取具体程序和要求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七、信息公开公示 2.4月24日前组织完成对申请考生的申请材料审核,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及成绩。
3.5月5日前组织完成对申请考生的学术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5月7日前在学院网站上进行成绩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公示3日内接受考生书面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考核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23-65678271
申诉邮箱:452993217@qq.com
学院纪委电话:023-65678286 八、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