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新闻学院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新闻学院 时间:2025-03-17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专家组及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策的原则;坚持以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基础、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职业素养和已获得的学术与实践成果为依据的原则。以立德树人为根本,培养具备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系统深入的专业知识、突出的科研能力、高度的创新精神、宽广的国际化视野和优秀的人文素养等能力的高层次复合型拔尖创新人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院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学院纪委和社会的监督。

组  长:郭小安、凌晓明

副组长:曾润喜、陈娜

成  员:欧阳照、李金正、郭毅、马二伟

秘  书:石雨霏

联系电话:023-65678271

2.综合考核专家组

由至少5名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对考生外语能力进行测试的专家。负责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察、外语听力及口语的测试。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或研究生导师组成,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负责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考核录取工作。

三、招生计划

新闻与传播专业硕士研究生计划指标76人,已接收推免生47人,公招指标29人。学院整体复录比约为1.14:1。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形式为面试与笔试结合。复试时间安排在2025年3月22-23日。

考生务必按照《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做好复试相关准备工作,详见重庆大学研招网。如考生未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而影响复试,则由考生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我院不再二次划线,凡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必须由考生本人携带材料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1)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3月22日(星期六)14:00——17:30

2025年3月23日(星期天)8:00——8:30

(2)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大学虎溪校区新闻学院一楼大厅

(3)资格审查材料

详见重庆大学研招网,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的考生,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学院对复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按照150元/每生的标准收取复试费,通过现场扫描二维码方式缴纳。

3.复试考核

(1)复试由笔试(分值100分)、专业综合面试(分值100分)和外语测试(分值10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面试(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复试成绩)四部分组成。

笔试主要考核考生对专业相关的基础知识、前沿热点、传播现象等的学理分析,以及学术研究和专业实践相关的综合能力。

专业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学术或业务能力、职业素养以及发展潜力,英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面试主要了解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内容。

原则上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时间安排

①复试报到时间及地点:3月23日8:00—8:30在新闻学院二楼多功能厅进行报到;由考场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和信息核查。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②综合面试时间:3月23日9:00开始(地点安排在报到时通知);

③外语测试时间:3月23日9:00开始(与综合面试一同进行);

④综合笔试时间:3月23日19:00—21:00(地点安排到时通知);

⑤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面试时间:3月23日9:30开始(地点安排在报到时通知)。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复试结果按照以下计算公式计算总成绩。

1.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复试成绩=专业面试*50%+笔试成绩*30%+外语测试*20%,各项成绩均保留2位小数。

2.总成绩按100分计,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总成绩。

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工作结束后,在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k.cqu.edu.cn)上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总成绩计算按照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考生总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中,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总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所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23-65678271

申诉邮箱:452993217@qq.com

学院纪委电话:023-65678286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