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录取细则

作者: 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时间:2024-11-14

一、选拔原则与培养目标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坚持立德树人、公平公正、科学规范,旨在选拔出政治立场坚定、身心健康,具备扎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优秀,有较强语言文字表达能力,了解本学科最新动态与发展趋势,富于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研究人才。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学校招生主管部门及学校相关政策,负责组织本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相关工作。

   长:孙江林

副组长:李广益

  员 :唐  杰  姜雪峰  金  浪  肖馨瑶 

  书: 夏璐璐

2.学院申请条件审核工作组对申请考生申请基本条件及学术性申请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核。

3.学院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考生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与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4.学院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对申请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三、招生计划

我院2025年硕博连读招生计划数为2名。

四、申请条件和要求

申请硕博连续的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 “申请考生”)除满足《重庆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三章 第十三条”的报考条件要求外,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申请硕博连读者仅限于我院中国语言文学方向2022级、2023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 (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研究生),且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根据“重大校发〔2022188号”文件第九条,若研究生的课程考核出现不及格或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所学专业的后20%,则该生的学业成绩不能认定为优秀)。

申请考生按照《重庆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第四章 报名”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除提交招生简章中要求的申请材料外,还需补充提交下列材料,整合形成申请材料。

1.外语水平等级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成绩:【英语】大学英语六级(CET6)、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第五级(PETS5)、托福(TOEFL)、GREGMAT、雅思(IELTS);【德语】DSHTestDaF;【法语、日语、俄语等语种】成绩单应为国内外权威考试机构颁发的成绩单。

2.个人学术成果代表作1-2/部(不限是否发表)

超期将不再接收报名和申请材料提交。

五、考核程序

1.申请条件审查。

我院预计于20241211日前组织完成对申请考生申请条件的初审,初审完成后上报研究生院进行复审,并于20241220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示申请材料审核结果。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考生可进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与综合考核。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我院预计于20241223日至1229日期间成立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对包括但不限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内容进行考核。专家组通过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给出“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

3.综合考核。

我院预计于20241223日至1229日期间成立若干综合考核组。

1)考核形式:现场面试。包含自我介绍(不超过3分钟)和专家提问两部分。

2)考核内容:包括四个科目:英语(1101)、专业基础(2999)、专业综合(3999)和综合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素质(含专业素质、心理素质等)、知识运用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潜力和素质,并对考生的学术英文能力进行测试。

英语:综合考察考生的学术英文理解、表达和交流能力。

专业基础:结合考生申请材料,例如自我评价、课程成绩、考生参与科研、代表性学术成果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等,通过专家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对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及已具备的科研基础水平进行考察。   

专业综合:通过专家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重点针对考生的博士生阶段研究计划,对考生的专业认识与深度、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攻读博士学位的潜力和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

综合能力:结合考生在面试中的表现,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表仪态、心理素质等方面进行考察。

4.体检。

拟录取名单公示之前,申请考生须在重庆大学A区、B区或虎溪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 英语成绩×20%+专业基础成绩×30%+专业综合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20%

各类成绩满分按100分制计分,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招生导师给出的考核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权重为50%

2.公示方式和排名规则。

我院预计于20241231日前在学院网站上进行成绩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综合考核分数高者排名在前;如果综合考核相同,则依次以专业综合、专业基础、综合面试、英语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3.拟录取。

学院将在招生导师计划限额内,从报考同一导师的合格生源中,依据细则所述排名规则,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如遇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按此原则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

出现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申请条件审核不合格;

2)综合考核(含各单科)成绩未达合格要求;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

5)申请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建立健全招生考核工作规章制度,切实维护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书面实名申诉。

学院联系电话:023-65102009

学院纪委电话:023-65102069

本细则由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博雅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重庆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关于做好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