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录取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 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学校下达学院招生计划和分学科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择优进行选拔。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杜春兰 李和平 副组长: 葛毛毛 李云燕 成 员: 陈蔚 冯驰 龙灏 卢峰 毛华松 覃琳 谭少华 王中德 王正 翁季 邢忠 曾旭东 2、申请条件审核工作组 学院成立申请条件审核工作组,对申请考生申请基本条件及学术性申请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核。工作组成员要求由学院根据审核工作实际需要自行确定。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招生导师参加且不少于7名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专家不少于1/2。组织对申请考生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与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其中招生导师还应对申请考生的个人学术特长与研究志趣等方面进行个性化多元评价。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教师组成。组织对申请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三、招生计划 2025年我院拟招收硕博连读生4名。 四、申请条件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及学风端正。 2.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 3.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 学制期限内完成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的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其中“成绩优秀”的标准应符合“重大校发〔2022〕188号”文件相关要求)。 5.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6.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不采取硕博连读方式选拔录取。 五、考核程序 1、申请条件审核 2024年12月11日前,学院根据《重庆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三章第十三条”报考条件要求,组织对申请考生申请基本条件及学术性申请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初审,并在GAS系统中给出对应“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 2024年12月19日前,研究生院培养办对考生的申请条件进行复审。2024年12月20日前在学院在GAS系统下载审核结果,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审核合格考生方可进行下一阶段考核。 2、学术成果材料提交 申请条件审核合格的考生,请2024年12月23日中午12:00前 (以邮件实际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下一阶段的综合考核及拟录取),通过学院指定邮箱(yjb2007@vip.163.com)提交学术成果材料,要求如下: 1)考生均需如实填写《学术成果材料信息统计表》(附件1,请考生按模板自行绘制成EXCEL表格),并将有效学术成果材料整理为1个pdf文件提交。学术成果为攻读硕士期间,考生在报考学科及相近领域所获得,所有成果均需正式发表、出版或获得证书及其他官方证明。 学术成果证明材料需组织为1个独立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兆,命名方式:学科-姓名,如 “建筑学-张三.pdf”。 2)学术成果中的期刊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的扫描件;书著教材等需提交封面、版权页、目录、个人负责的主要代表性页面(5~10页)的扫描件;其他成果按实际有效证明材料扫描提交。 3)2020年6月之后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国家大学英语6级考试成绩、雅思成绩、GRE成绩、TOFEL成绩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2024.12.29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考核组逐一与申请考生进行面谈,直接了解申请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给出书面考核评语及是否通过考核的建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4、综合考核 2024.12.29日前(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1)学术水平考核 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通过笔试、面试等形式,对考生的英语能力、专业基础、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进行考核,并给出英语(1101)、专业基础(2999)、专业综合(3999)、综合面试等四个科目成绩。各科目成绩及综合考核成绩满分按100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专业基础(2999):考核组基于申请人的硕士课程成绩、学业成果(包括发表论文、科技获奖、竞赛获奖、书著、以及其他能证明考生学术能力研究能力的支撑材料)等,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给出相应成绩。 专业综合(3999):为2小时专业笔试试题,需准备必要的书写与绘图工具,时间及地点见后续通知。 综合面试:采用面试的方式。申请人进行个人基本情况陈述,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演示文件为Power Point2003以上版本,内容不超过15页(不包含封面及致谢页),内容包括个人概况、教育背景概述及个人成绩、发表论文、参与研究、各类获奖、 社会实践、博士阶段计划及研究方向等。 专家组(至少有1名能够对考生外语能力进行测试的专家)逐一对考生进行单独考核,包括英语口语对话能力测试及专业综合能力学术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专家组各成员分别独立给出综合面试成绩(英语测试专家同时给出1101英语成绩)。为保障和规范招生导师的招生权与评价权,招生导师给出的面试考核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权重为30%。 2)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综合考核成绩(100分)=英语*10%+专业基础*20%+专业综合*20%+综合面试*50% 综合考核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按学科专业分别排序;若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以综合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5、体检 拟录取名单确定前,申请考生在重庆大学A区、B区校医院完成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公示及拟录取 1、成绩公示 2024年12月31日前,学院通过GAS系统提交所有申请考生成绩,并在系统内导出公示成绩表,在学院网站上进行成绩公示。公示内容严格遵照系统内导出公示成绩表执行,不得随意修改。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拟录取 2025年1月7日前,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学院严格按照考核录取实施细则,在学院、报考导师及硕博连读招生方式的招生计划内,依据“建筑城规学院2025年博士招生计划二次配置方案”,结合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有招生名额的导师在报考本人的考核合格生源中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综合考核成绩相同的,按报考导师给出的综合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完成拟订博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并通过MIS系统提交拟录取名单。 出现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申请条件审核不合格; 2.综合考核(含各单科)成绩未达合格要求;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 5.申请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 6.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或由他人制作材料、侵占他人成果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2025年博士招生领导小组在成绩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023-65126327、023-65120702,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形成复议决定。若考生对复议决定还有异议,由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八、其他事项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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