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计算机学院 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录取实施细则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计算机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年度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 我院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录取工作以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本学科领域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和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专门人才为目标。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我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监督我院硕博连读研究生录取工作,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向涛 副组长:杨守鸿 冯亮 成员:秦四齐、郭松涛、钟将 秘书:伍玲,黎荆妗,黄小峰 2.申请条件审核工作组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我院组建申请条件审核专家组,组织对申请考生申请基本条件及学术性申请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核。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我院组建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组织对申请考生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与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我院组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家组,组织对申请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三、招生计划 我院硕博连读招生计划为8人。招生专业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四、申请条件和要求 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的考生应符合《重庆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三章 第十三条”报考条件要求。申请考生必须在学制期限内完成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且成绩达到优秀(若研究生的课程考核出现不及格或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所学专业的后20%,则不能认定为优秀)。 五、考核程序 1.申请材料审查 学院组织工作组对考生提交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及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申请考生提交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参照《重庆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第二十条”相关内容。 2.申请条件审核 学院组织工作组依据《重庆大学 2025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三章 第十三条”报考条件要求对考生申请条件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名单将提交研究生院复审,复审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阶段考核。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考核将合并在一起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总成绩。 4.综合考核 我院于12月29日前组织综合考核,考核形式为笔试和综合面试,其中笔试包含专业基础笔试和专业综合笔试。具体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1.笔试考试科目如下: 序号 考试科目 考试内容 1 专业基础 算法分析与计算复杂性 2 专业综合 计算机专业综合 2.综合面试分小组进行,各面试专家组由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组成,其中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7人的本学科副教授职称及以上(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专家组成。学术水平考核内容包括考生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每位考生综合面试不少于30分钟。 综合面试内容包括: (1)英语应用能力(口语)。 (2)考生以PPT形式介绍个人简历、硕士论文以及主要科研工作及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致力研究的专业方向及初步研究计划等。 (3)考生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考查等。 3.体检 所有参加考核的考生请按照学校要求,在综合考核期间自行到重庆大学虎溪校区校医院完成体检。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 硕博连读类考生综合考核成绩,由英语(满分100分)、专业基础(满分100分)、专业综合(满分100分)和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四部分构成,具体计算公式为: 综合考核成绩=英语×10%+专业基础×20%+专业综合×20%+综合面试×50% 其中,招生导师给出的面试考核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权重为50%。 2.拟录取办法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有招生名额的导师,在报考本人且考核合格的生源中根据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出现综合考核成绩同分的考生,则依次以综合面试、专业综合、专业基础、英语分数高者排名在前。 以下几种情况均不予录取: (1)申请条件审核不合格; (2)综合考核(含各单科)成绩未达合格要求;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 (5)申请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 七、信息公开公示 考核结束后,将在学院网站(http://www.cs.cqu.edu.cn/)公布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咨询和申诉: 咨询电话:023-65111210 监督电话:023-65111873 咨询邮箱:csg@cqu.edu.cn 监督邮箱:csjw@cqu.edu.cn 八、其他事项 本细则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余未尽事宜,遵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