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马克思主义学院 时间:2024-11-13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

1.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2.对录取的考生,学院严格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培养方案进行培养,使之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具体负责本单位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录取与安全保密工作,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选拔培训招生录取工作人员,按照学校和研究生院相关政策要求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审核拟录取名单,研究解决本单位招生录取工作有关的异议和申诉问题。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如下:

组长:冯颜利  陈科

成员:吕进  徐鲲  袁利

秘书:高飞

2.申请条件审核工作组

申请条件审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或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研究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组织对申请考生申请基本条件进行审核。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不少于7人,由招生导师(招生导师也可由招生导师指定的其他招生导师组成员替代)及本学科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研究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研究生)的专家不少于1/2。学术考核专家组组织对申请考生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与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其中招生导师还应对申请考生个人学术特长与研究志趣等方面进行个性化多元评价。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研究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组织对申请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三、招生计划

2025年学院计划选拔硕博连读研究生3名。

四、申请条件和要求

1.硕博连读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详见《重庆大学2025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硕博连读考生,须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以研究生MIS系统为准)排名为所学专业前50%),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重庆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硕士在读期间已获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原则上考生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考生排名第二)

(2)获得本学科省部级及以上学生奖项(以研究生院公布目录为准)。

五、考核程序

1.申请资格审查

审查考生是否按本细则“四、申请条件和要求”的内容进行审核,学院对考生申请资格和申请条件的初审通过后,提交至研究生院复审。审核合格考生方可进行下一阶段考核。

2. 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申请材料审核工作组基于硕博连读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申请材料,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考核总成绩。

申请条件审核工作组于20241215日前完成对硕博连读考生材料初步审核。初审完成后上报研究生院进行复审,并于20241220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示申请材料审核结果。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考生可进入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考核与学术水平考核。

2.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根据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给出书面考核评语及考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类)

3.学术水平考核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对申请考生英语能力、专业基础、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本学科前沿领域与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进行考核,并给出英语(1101)、专业基础(2999)、专业综合(3999)和综合面试等四个科目成绩。各科目均以现场面试形式进行,由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进行考核。招生导师(可由招生导师指定的招生导师组成员替代)面试考核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50%。各科目成绩及总成绩满分按100分制计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学术水平考核以现场面试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考核时间不低于30分钟。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与学术水平考核将于20241223日至20241229日期间以现场面试的形式进行考核。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生体检

拟录取名单确定前,申请考生需到学校A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及公示

按照以下计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考核总成绩=英语×10%+专业基础×20%+专业综合×20%+综合面试×50%

其中:综合考核各科目相应成绩=招生导师考核成绩×50%+学术水平考核组其他成员考核平均成绩×50%(招生导师也可由招生导师指定的其他招生导师组成员替代)。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否通过。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要求,考核面试工作结束后,公示所有考生的入学考核成绩。成绩公示时间预计1231日之前,公示3个工作日。考生如对考核成绩有异议,可进行成绩复查和申述。

2.总成绩排名规则

我院按照所报考导师的生源公布考生总成绩排名。总成绩排名规则如下: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如果出现综合考核总成绩分数相同的情况,则排序的优先顺序依次为综合面试成绩专业基础成绩专业综合成绩

3.录取原则

学院按照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报考导师招生计划内,从报考该导师的合格生源中,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出现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仍按此原则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招生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学校,由学校公示。
    
出现
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总成绩、综合考核(含各单科)成绩不合格者。

(2)任一分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申请报考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

七、信息公开公示

(一)信息公开公示

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公示渠道为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重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官网。

(二)监督申诉

学院建立健全招生工作责任制度,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书面实名申诉。

学院联系电话:023-65106209  联系人:高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23-65106254  联系人:袁老师

八、其他事项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关于做好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