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新闻学院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新闻学院 时间:2024-11-12

一、 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

根据教育部和重庆大学相关文件规定,重庆大学新闻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扎实的专业知识、熟练的专业能力,具有现代新闻传播理念与国际学术视野,富有创新思维和创新能力,能够创造性地从事新闻传播学研究与教学的高素质创新型研究人才。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由学院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组成,全面负责学院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学院纪委和社会的监督。

  长:郭小安、凌晓明

副组长:曾润喜、陈娜

  员:欧阳照、李金正、郭毅、马二伟

  书:石雨霏 

2.申请条件审核工作组

由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或对应学科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教师组成,组织对申请考生申请基本条件及学术性申请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核。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招生导师参加且不少于7人本学科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博导资格的专家不少于1/2。负责对申请考生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与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具有博导资格的教师组成,负责对申请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与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合并成立并一同开展考核。

三、招生计划

1.目前学校下达我院招生录取计划总数为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招生名额10名。本次选拔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均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院硕博连读研究生招生计划3名。

2.学院具有2025年招生资格且招生指标的导师见下表:

导师

总指标

直博生

硕博连读计划

郭小安

2

0

1

曾润喜

2

1

0

董天策

1

0

0

刘丹凌

1

0

1

 

1

0

0

 

1

0

0

 

1

0

0

黄贺铂

1

0

1

四、申请条件和要求

1.硕博连读考生须符合《重庆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三章 第十三条报考条件要求。

2.具有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现为我院2022级、2023级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不含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计划研究生、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研究生)。

3.已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成绩优秀;

4.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在450分或雅思6.0分或托福90分及以上,或其他语种通过国内最高等级专业水平考试;

5. 在学术期刊发表过较高水平学术论文或取得其他创新性成果;

6. 硕士生导师同意推荐。

五、考核程序

1.申请资格审查

申请资格审查主要针对申请考生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及报考条件的符合性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准考。

2.申请材料审核

申请考生提交申请材料的具体要求参照本细则“四、申请条件和要求”相关内容,学院组织申请条件审核专家组,对申请考生申请基本条件及学术性申请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上报研究生院进行复审,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考生可进入学术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考核。

3.综合考核

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对申请考生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与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并对考生进行英语听、说、读等能力进行测试。按照学校相关规定随机确定考生次序,采取由考生随机抽取考核题目的办法对考生进行依次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小组逐一与申请考生进行面谈,直接了解申请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小组各成员分别独立给出书面考核评语及是否通过考核的建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类,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4.考生体检

拟录取名单确定前,申请考生需到学校A区、B区或虎溪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申请考生总成绩分为四部分: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面试、英语,各科目及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60分为合格。总成绩为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面试部分成绩加权之和。

2.总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专业基础×30%+专业综合×25%+综合面试×25%+英语×20%(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招生导师给出的面试考核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40%

3.考生如对考试、考核成绩持有异议,可在成绩公示3日内书面提出复查申请。学院将组织专门人员进行成绩复查,并将复查结果通知考生本人。

4.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学院将在导师招生指标下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拟录取。若出现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仍按此原则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

5.总成绩和各科成绩未达到合格要求的考生,不予拟录取(含调剂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七、信息公开公示

1. 1220日前组织完成对申请考生的申请资格以及材料审核,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申请材料复审结果,以及综合考核的时间及地点。

2. 1229日前组织完成对申请考生的学术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231日前在学院网站上进行成绩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3.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公示3日内接受考生书面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考核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领导小组复议。

申诉电话:023-65678271

申述邮箱:452993217@qq.com

学院纪委电话:023-65678286

八、其他事项

       本细则由重庆大学新闻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关于做好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工作的通知》以及《关于做好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