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录取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 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以选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并具有良好科研创新潜质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熊辉、朱涛 副组长:刘俊、黄鸿 成 员:余华、余淼 秘 书:夏知姿 2. 申请条件审核专家组 学院成立申请条件审核工作组, 对申请考生申请基本条件及学术性申请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核。 3. 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招生导师参加且不少于7人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专家不少于1/2。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教师组成。 三、招生计划 我院2025年硕博连读计划招生6人。 四、申请条件和要求 根据学校《重庆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关于做好 2025 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要求以硕博连读方式报考博士研究生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及学风端正; 2、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 3、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要求经硕士在读导师推荐、博士报考导师考查,对学术研究的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后,获得硕士导师及所报考博士导师的推荐信; 4、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5、期限内完成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的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成绩优秀”符合“重大校发[2022]188号”文件中的相关要求); 6、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7、硕士在读期间已获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专利、论文等),或硕士在读期间有学科竞赛获奖(非必须)。 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不采取硕博连读方式选拔录取。 五、考核程序 1.申请资格审查 申请资格审查主要针对申请考生提交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及填报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其中申请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籍证明等申请材料须审查原件。 对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应在学院规定时间内提供教育部相关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考生,不予准考。 2.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依据本院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录取实施细则中规定的学术性申请条件和要求, 对申请考生申请基本条件及学术性申请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初审。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专业学位培养科,针对“已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成绩优秀”条件要求,组织对已通过学院初审的申请考生进行复审。 学院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最终审核结果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 审核合格考生方可进行下一阶段考核。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 与综合考核同时同场进行,专家组通过逐一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给出“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考核结果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4.综合考核 (1) 综合考核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12月29日期间(具体时间QQ群另行通知) 地点:QQ群另行通知 (2) 学术水平考核内容和形式 1)英语考核:综合考查考生的听力和口语交际能力,单独面试,面试时间8分钟/人。 2)基础、专业综合、综合面试考核:三部分考核合并组织面试。着力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考生准备8分钟的PPT展示(用中文进行个人学科背景、博士研修计划等介绍),面试时间22分钟/人。 每位考生的考核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各科目成绩及总成绩满分按100分制计分。招生导师给出的面试考核成绩(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面试考核)占该科目成绩权重为50%。 专业基础:结合考生申请材料,对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及已具备的科研基础水平进行考查。 专业综合:对考生的专业认识与深度、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等方面进行考查。 综合面试:结合考生在专业考查面试环节的表现,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方面进行考查。 5. 体检 成绩公示期间,考生应在学校A区、B区或虎溪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并于成绩公示结束之前将结果提交学院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 总成绩=综合考核成绩=英语×20%+专业基础×10%+专业综合×55%+综合面试×15%, 总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拟录取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有招生名额的导师在报考本人的合格生源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若总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即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以专业综合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综合成绩相同则以综合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若综合面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基础成绩高者优先,若专业基础成绩相同则以英语成绩高者优先。 3、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 申请条件审核不合格; (2) 综合考核(含各单科) 成绩低于60分; (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 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 (5) 申请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 (6) 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于2024年12月31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所有申请考生的成绩,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申诉。纪委电话:023-65678586,学院纪委邮箱:junliu@cqu.edu.cn,咨询电话:023-65678581,65678580。 八、其他事项 1.对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或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2.考生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 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学院在上报拟录取名单同时,将考试违规或作弊的记录和数据同步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3.若有必要、学院可再次组织复试。再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再次实施复试。 4.入学报到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学术水平、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报考弄虚作假或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5.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未按《重庆大学全脱产博士研究生助学金发放及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发放博士研究生助学金的招生导师, 应暂停新招博士研究生。 6.参加本次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审核” 制考核取得的成绩,仅适用于本次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未按本通知要求参加本次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审核” 制考核取得的其他成绩均无效。 7.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应在正式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申请考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有关争议由申请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申请考生无法录取、入学,学校不承担责任。 8.录取为硕博连读研究生的申请考生,将从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始进入博士研究生阶段学习,享受博士研究生相关奖助学金资助和宿舍安排,2025年9月转为博士研究生学籍,学制计算时间从2025学年度第二学期开始计。 9.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培养过程中,经认定不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按照学校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分流淘汰。 10.本通知未涉及的其他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项或涉及事项与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学校文件为准。 请考生加入“2025年光电博士报考咨询群”QQ群,群号:346388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