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考核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外国语学院 时间:2024-11-11

一、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在公平公正和科学规范的基础上,采取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和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旨在培养专业基础扎实、学术素养优秀,有较好创新意识和独立科研能力,且身心健康的综合性研究人才。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莫启扬 欧玲

副组长:刘扬 魏世平

  员:曹洪文 符存 辜向东 蒋婷 康鑫 李玲 李孝英 李永毅 毛凌滢 王志松 肖巍 郑尧

(二)申请条件审核工作组

组建申请条件审核工作组,对考生的申请基本条件及学术性申请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审核。

(三)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组建不少于7人的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考生的专业素养、学术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与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

(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组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对申请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三、招生计划

我院招收全日制学术型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2025年度硕博连读招生计划为4人。

四、申请条件和要求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及学风端正。

(二)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

(三)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五)学制期限内完成硕士研究生课程学习,且成绩优秀的非定向就业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专业课成绩排名位于专业前40%

(六)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五、考核程序

(一)网上报名时间

考生于2024111110:002024112517: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进入“博士网报”,按要求填报提交准确、完整的报名信息,缴纳报考费(200/人)。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均按要求完成后,视为网上报名完成。

(二)申请材料提交时间

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于2024112615:00202412317:00,将以下材料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上传至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生成下载)。

2.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专家推荐意见(学校招生简章附件1)。

3.学生证扫描件以及本科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持国(境)外学历学位网上报名考生,须提交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扫描件。

4.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的扫描件。

5.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

6.考生自我评价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学校招生简章附件2)。

7.脱产攻读博士学位承诺书(学校招生简章附件3)。

8.证明本人学业和学术能力的材料,如已发表的期刊文章、主持或参与的科研项目证明、科研获奖证明等。

(三)申请资格及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对申请考生申请基本条件及学术性申请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初审,初审完成后上报研究生院进行复审,并于20241220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示申请材料审核结果。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考生可进入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与综合考核。

 (四)考核安排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对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

综合考核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语能力测试,给出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面试成绩。考核方式为面试。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综合考核安排另行通知。

(五)体检

考核成绩公示后,考生须在重庆大学A区、B区或虎溪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二)综合考核成绩为外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面试四个科目成绩进行加权求和的成绩,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综合考核成绩=外语×10%+专业基础×30%+专业综合×30%+综合面试×30%

招生导师给出的面试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权重为50%

(三)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在报考导师招生计划内,从报考该导师的合格生源中,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出现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仍按此原则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上报学校,由学校公示。

出现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拟录取:

1.申请条件审核不合格;

2.综合考核(含各单科)成绩未达合格要求(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

4.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

5.申请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

七、信息公开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将于20241231日前在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官网上公示所有参加考核考生的考核结果。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考核结果公示3日内接受考生书面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考核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领导小组复议。

学院联系电话:023-65678515

学院纪委电话:023-65678510

 

本细则由重庆大学外国语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参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