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大数据与软件学院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大数据与软件学院 时间:2024-03-26

     一、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

根据《重庆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重庆大学2024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做好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制定大数据与软件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具备坚实宽广的软件工程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练地掌握一门外国语;对于相关的重要理论、方法与技术有透彻了解和把握,有学术研究的领悟力,理解学术研究的真谛;善于发现学科的前沿性问题,并对之进行深入的原创性研究,不断开拓新的领域;具有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作风,能独立从事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创新等软件工程高水平研究;可在高等院校和研究单位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也可在相关部门从事专业性研究和技术开发等工作。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洪宇、文俊浩

副组长:刘铎

成员:萧倩、蔡斌、张小洪、杨梦宁、高旻、曾骏、雷晏

秘书:罗西、石诗琦

2. 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对申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考核评价,由不少于5人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或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教师组成。

3. 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对申请考生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与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其中招生导师还应对申请考生个人学术特长与研究志趣等方面进行个性化多元评价。招生导师参加且不少于7人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专家不少于1/2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对申请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教师组成。

三、招生方式及招生计划

1. 招生方式

我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全面实行“申请-考核”选拔机制,包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直接攻博三种招生形式,其中直博生录取工作已于202310月结束。

2. 招生计划

学校目前已下达学院全日制学术学位博士招生名额7人,全日制专业学位博士招生名额6人,已录取全日制专业学位直博研究生2人。

四、申请条件和要求

1.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详见《重庆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与《重庆大学2024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 硕博连读考生报考条件详见《关于做好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439号)。

五、考核程序

1. 申请资格审查

学院于417日前组织完成对申请考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申请资格审查结果。

申请资格审查主要针对申请考生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真实性、“报考条件”的符合性(含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及考生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准考。

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以及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本科、硕士阶段学籍、学历或学位信息校验未通过的考生,考生按学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在资格审查中应当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歧视残疾报考人员。

2. 申请材料审核

硕博连读考生: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硕士阶段学业成绩等材料进行综合评价,并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通过)。

普通招考考生: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评价,并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通过)。

申请材料审核结论及成绩将于430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并发布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和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招生学院网上相关信息。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考核将合并在一起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将由考核组逐一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申请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并给出书面考核评语及是否通过考核的建议。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专家组将对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若有必要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一步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总成绩。

4. 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时间安排在2024519日前,具体时间、地点及分组信息另行通知,参加综合考核的考生请加重庆大学大数据与软件学院2024年博士招生QQ群:751687006,申请进群时请备注‘’报名号+姓名+报名类型(学博/专博/XXX专项计划)‘’。

综合考核形式为线下面试(包括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考生)。

考核内容分为四部分:英语(1101)、专业基础(2999)、专业综合(3999)、综合面试,各科目成绩及总成绩满分按100分制计分。考生准备不超过10分钟的自述PPT(包括英文自我介绍;自选中文或英文介绍主要科研工作和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致力研究的专业方向及初步研究计划等)。

考生需在2024510日前将自述PPT(文件大小不超过20MB)发送到邮箱segrad@cqu.edu.cn,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务必准确):

2024博士面试PPT+报名号+姓名+报名类型(学博/专博/XXX专项计划)。

1)英语(1101):综合考查考生的英语应用能力。

2)专业基础(2999):通过查阅考生申请材料和专家提问的方式,主要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科研基本能力。

3)专业综合(3999):通过考生PPT展示和专家提问,主要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

4)综合面试:通过考生PPT展示和专家提问,主要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学术背景和培养潜力、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以及综合素质等。

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各成员须分别独立给出申请考生面试考核科目的书面考核成绩,其中综合面试科目还应给出评语和录取建议。为保障和规范招生导师的招生权和评价权,充分发挥导师在招生工作中主体责任,招生导师给出的面试考核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权重为40%

5. 体检

我院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对考生进行体检。

我院将在拟录取前组织申请考生在学校A区、B区或者虎溪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 成绩计算(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综合考核成绩=英语×10%+专业基础×30%+专业综合×30%+综合面试×30%

总成绩=材料审核成绩×10%+综合考核成绩×90%

硕博连读考生、普通招考考生的总成绩将合并排序。

2. 录取

除国家专项计划外,在招生导师招生计划限额内,从报考该导师的合格生源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出现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仍按此原则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与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拟录取,均应遵循这一拟录取规则。若总成绩完全相同,则按综合考核成绩高低排序依次确定拟录取名单,若综合考核成绩也完全相同,则按单科成绩排名,科目顺序依次为:综合面试、专业综合、专业基础、英语。

考核总成绩不合格(折合成百分制,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单科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体检不合格,提供不实材料等其它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公示

考核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对考核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复试成绩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向我院提交书面申诉。

复试联系电话:023-65678330,邮箱:segrad@cqu.edu.cn

监督申诉电话:023-65678350,邮箱:rjxyjw@cqu.edu.cn

八、调剂录取

招生导师因合格生源限制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可在本学院合格生源中调剂招生录取,或自主将招生计划(科研经费博士除外)指标转让本学院有合格生源且当年具有招生资格的其他导师。

申请考生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未被录取,可申请本学院其他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调剂录取。一志愿(报考导师)综合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的申请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录取。

申请调剂的考生通过考生调剂系统向尚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确认接受考生调剂申请后,方可参加调剂考核。

调剂考核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按照不重复考核的原则,调剂考核可仅开展学术水平考核,考核专家组原则上由导师建议、学院审核批准的方式成立,考核成绩经学院审核认定后,重新计入申请考生综合考核成绩。学术水平考核程序及要求按照学校发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考实施细则相关要求执行。

九、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重庆大学2024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关于做好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本细则由大数据与软件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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