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光电工程学院 时间:2024-03-26



一、选拔原则和考核目标

我院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以选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养、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知识,并具有良好科研创新潜质的高素质人才为目标,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秦岚、朱涛

副组长:刘俊、黄鸿

  员:余华、韦玮、刘玉菲

  书:夏知姿

2. 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由不少于5人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或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教师组成。组织对申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考核评价。

3. 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招生导师参加且不少于7人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副教授职称()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专家不少于1/2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教师组成。

 

三、招生计划

目前学校下达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为35人(其中学术博士18人,工程博士17人),已录取直博生9人(其中学术博士3人,工程博士6人)。

 

四、申请条件和要求

1. 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工程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报考条件分别详见《重庆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和《重庆大学2024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重庆大学2023级、2022级(三年制)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可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硕博连读选拔要求如下: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 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

3) 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4) 已完成个人培养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考核,且符合“重大校发[2022]188文件中成绩优秀的相关要求;

5) 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

6) 申请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须符合该专项计划相关报考条件,且相关主管部门(如所在省教育厅)和单位同意报考;

7) 其他:经硕士在读导师推荐、博士报考导师考查,对学术研究的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且获得硕士导师及所报考博士导师的推荐信;

8) 硕士在读期间已获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专利、论文等),或硕士在读期间有学科竞赛获奖(非必须)

 

五、考核程序

1. 申请资格审查

申请资格审查主要针对申请考生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 (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及报考条件的符合性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准考。

学院将于417日前组织完成对申请考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申请资格审查结果

对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或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本科、硕士阶段学籍、学历或学位信息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向学院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提供虚假信息的申请考生,不予准考。

2. 申请材料审核

对申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评价,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通过)。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考生可进入学术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考核。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及成绩由学院在430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考生,可进入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核。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强化对考生诚信的要求,将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小组充分利用《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记录,对考生在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若有必要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一步考核。

专家组通过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给出“通过”或“不通过”的结论,考核结果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4. 学术水平考核

报到时间:QQ群另行通知

报到地点:虎溪校区信息技术科研楼

报到要求:提交资格审查的所有材料纸质版;

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1)  综合考核时间及地点

综合考核时间:QQ群另行通知

综合考核地点:虎溪校区第一教学楼(具体地点详见报到当天现场通知)

(2)  学术水平考核内容和形式

1)  英语考核:综合考查考生的听力和口语交际能力,单独面试,面试时间8分钟/

2)  基础、专业综合、综合面试考核:三部分考核合并组织面试。着力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考生准备8分钟的PPT展示(用中文进行个人学科背景、博士研修计划等介绍),面试时间22分钟/

每位考生的考核总时间不少于30分钟。各科目成绩及总成绩满分按100分制计分。招生导师给出的面试考核成绩(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面试考核)占该科目成绩权重为50%

专业基础:结合考生申请材料,对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及已具备的科研基础水平进行考查。

专业综合:对考生的专业认识与深度、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等方面进行考查。

综合面试:结合考生在专业考查面试环节的表现,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方面进行考查。

(3) 体检

成绩公示期间,考生应在学校A区、B区或虎溪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并于成绩公示结束之前将结果提交学院 。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 成绩计算

申请考生总成绩由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计算办法具体如下:

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20%+综合考核成绩×80%

综合考核成绩=英语×20%+专业基础×10%+专业综合×55%+综合面试×15%

总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普通招考和硕博连读两类考生成绩计算方法一致。

2. 拟录取

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在有招生名额的导师在报考本人的合格生源中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国家专项计划以国家、学校政策为准。

若总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相同则综合考核成绩高者优先,若综合考核成绩相同则以申请材料审核成绩高者优先,若申请材料审核成绩相同则以英语成绩高者优先

3. 调剂录取

申请考生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未被录取,可申请本学院其他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调剂录取。一志愿(报考导师)综合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的申请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录取。

申请调剂的考生通过考生调剂系统向尚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提出申请,经导师确认接受考生调剂申请后,方可参加调剂考核。

4. 以下情况的考生,不予拟录取(含调剂拟录取):

(1) 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低于60分;

(2) 考核成绩中任一科目或总成绩低于60分;

(3)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 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

(5) 申请(含调剂申请)报考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

(6) 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七、信息公开与公示

考核工作结束后,我院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所有参加考核考生的成绩,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对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成绩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进行书面申诉。纪委电话:023-65678586,学院纪委邮箱:junliu@cqu.edu.cn咨询电话:023-65678581,65678580

 

八、其他事项

1. 对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或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严肃处理。

2. 考生在博士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3. 若有必要,学院可再次组织复试。再次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实施再次复试。

4. 入学报到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学术水平、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报考弄虚作假或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5. 若有违反以下规定的,一经查实,除取消申请考生录取、入学资格外,将同时追究相关责任:

1) 录取成绩无效(未按本通知要求参加本年度申请-审核制考核取得的成绩)申请考生(申请考生的考核成绩仅对本次招生有效,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当学年有效);

2) 以应届硕士毕业生身份报考且被正式录取的申请考生,入学时未取得符合报考条件的学位学历证书。

6.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学校请假。无故逾期2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7. 定向就业博士生应在正式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申请考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有关争议由申请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申请考生无法录取、入学,学校不承担责任。

8. 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要求及办法,参照军队相关部门规定。

9. 本通知未涉及的其他博士研究生招生相关事项或涉及事项与教育部、学校相关文件不一致的,以教育部、学校文件为准。

 

请考生加入“2024年光电博士报考咨询群”QQ群,群号:496817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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