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马克思主义学院 时间:2024-03-25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通知要求,为确保我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细则。

一、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

1.坚持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

2.对录取的考生,学院严格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培养方案进行培养,使之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具体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与安全保密工作,制定学院招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选拔培训招生录取工作人员,按照学校和研究生院相关政策要求组织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审核拟录取名单,研究解决本单位招生录取工作有关的异议和申诉问题。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如下:

组长:冯颜利 陈科

成员:吕进 徐鲲 袁利

秘书:高飞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人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或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研究生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组织对申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考核评价。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不少于7人,由招生导师(招生导师也可由招生导师指定的其他招生导师组成员替代)及本学科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研究生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研究生)的专家不少于1/2。学术考核专家组组织对申请考生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与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其中招生导师还应对申请考生个人学术特长与研究志趣等方面进行个性化多元评价。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研究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研究生)的教师组成。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组织对申请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三、招生计划

学校目前下达全日制学术博士招生计划10个,此计划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两类。

四、申请条件和要求

1.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详见《重庆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硕博连读考生,须已完成规定的课程学习和考核,成绩优秀,对学术研究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具体报考条件详见《重庆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以研究生MIS系统为准)排名为所学专业前50%;

2)硕士在读期间已获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原则上考生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考生排名第二)

3)获得本学科省部级及以上学生奖项(以研究生院公布目录为准)。

五、考核程序

1.申请资格审查

学院将组织完成对申请考生的申请资格进行审查,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申请资格审查结果。申请资格审查主要针对申请考生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及“报考条件”的符合性及考生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核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准考。

2.申请材料审核

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对相应学科、专业类型考生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评价,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通过)。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考生可进入学术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及成绩将于4月30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硕博连读考生,不做申请材料审核要求和评分。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根据学校要求对申请者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4.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以学术水平考核展开,以现场面试的形式进行,每位考生综合考核时间不低于30分钟。      

本次考核采取线下方式开展,考核时间为5月19日之前。具体时间将在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公布时一并在学院官网通知。

1)学术水平考核

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对申请考生英语能力、专业基础、综合运用知识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及本学科前沿领域与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进行考核,并给出英语(1101)、专业基础(2999)、专业综合(3999)和综合面试等四个科目成绩。各科目均以现场面试形式进行,由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进行考核。招生导师(可由招生导师指定的招生导师组成员替代)面试考核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50%。各科目成绩及总成绩满分按100分制计分。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根据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给出书面考核评语及是否通过考核的建议。

5.考生体检

拟录取名单确定前,申请考生需到学校A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及公示

按照以下计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70%

综合考核成绩=英语×10%+专业基础×20%+专业综合×20%+综合面试×50%

其中:综合考核各科目相应成绩=招生导师考核成绩×50%+学术水平考核组其他成员考核平均成绩×50%(招生导师也可由招生导师指定的其他招生导师组成员替代)。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考查。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要求,考核面试工作结束后,公示所有考生的入学考核成绩。

成绩公示时间为521日之前开始,公示3个工作日。考生如对考核成绩有异议,可进行成绩复查和申述。

2.总成绩排名规则

我院按照所报考导师的生源公布考生总成绩排名,普通招考考生和硕博连读考生统一排名。总成绩排名规则如下:报考同一导师的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如果总成绩相同,普通招考考生综合考核成绩较高者排名在前,硕博连读考生综合能力成绩较高者排名在前。

3.调剂招生

招生导师因合格生源限制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可在本学院本招生学科合格生源中调剂招生录取,或自主将招生计划(科研经费博士除外)指标转让给本学院有合格生源的其他招生导师。

申请考生,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未被录取,可申请报考学院其他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调剂录取。一志愿(报考导师)综合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的申请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录取。

申请调剂的考生通过调剂系统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确认具备调剂资格、导师确认接受考生提交申请后,参加由学院再次组织的学术水平考核。学院再次组织学术水平考核程序及要求,均按照本细则前述规定执行。

4.录取原则

1)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学院将在招生导师计划限额内,从报考同一导师的合格生源中,按照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如遇导师招生计划内的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按此原则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

2)定向就业招生计划

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由学校根据专项考生生源规模、生源质量及申请考生标准分数,下达到学院专项招生计划。我院根据学校下达的计划,按照报考导师定向就业招生计划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

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综合考核(含各单科)成绩不合格者。

(2)任一分项考核成绩不合格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申请(含调剂申请)报考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

七、信息公开公示

(一)信息公开公示

我院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公示渠道,为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重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官网。

(二)监督申诉

学院建立健全招生工作责任制度,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书面实名申诉。

学院联系电话:023-65106209  联系人:高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23-65106254  联系人:袁老师

八、其他事项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4年3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