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管理科学与房地产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管理科学与房地产学院 时间:2024-03-22

一、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

根据重庆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按照安全、公平、科学的原则,结合我院培养具备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素养扎实的管理科学与工程理论基础,兼具硬技术和软实力、实践力和创新力、中国底蕴和国际视野,能够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适应并驾驭未来的引领型、复合型、创新型高层次管理人才的培养目标,确定本细则。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严薇、叶堃晖

副组长:洪竞科

   员:陈兰、向鹏成、毛超

   书:张舒、陈杰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5名专家组成,对申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考核评价。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成立若干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每个专家组由7名专家组成。专家组对申请考生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与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其中招生导师还应对申请考生个人学术特长与研究志趣等方面进行个性化多元评价。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专家组对申请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三、招生计划

我院采取“申请-考核”制方式选拔招收博士研究生。目前学校下达我院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普通招生计划指标为16名,该招生指标为招收“直接攻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招生方式招收的博士研究生总指标。

四、申请条件和要求

符合《重庆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报考条件。

五、考核程序

1.申请资格审查

按照《重庆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的要求在重庆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上传系统按时提交材料。

《重庆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申请材料提交”要求的第九项材料——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为:证明本人学业和学术能力的材料,分类详见博士申请QQ群(群号:414926629)内2024年证明本人学业和学术能力的材料汇总表》。

《重庆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要求的前七项材料(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国家专项计划考生应为前八项材料)及第九项证明本人学业和学术能力的材料按顺序扫描制作为一个PDF文件,自行制作一份申请材料目录置于合成文件首页;

申请材料提交至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的同时发送邮件至gkyjs@cqu.edu.cn,文件名称和邮件主题均为:“姓名-联系电话-拟报考导师-2024学博申请材料”。另外还需再邮寄一份纸质材料(与提交的电子材料一致)到学院,收件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北街83号重庆大学B区管理科学与房地产学院,收件人:张老师,023-65126260。

请对照上述要求提交材料否则将会作为无效材料被退回。所有申请材料原件,请考生妥善保存备查,因材料原件与扫描件不符或者遗失,导致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对未按时提交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准考

2.申请材料审核

1)硕博连读考生:专家组将根据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专业学位培养科反馈至学院的课程学习及“成绩优秀”情况,考生提交的证明本人学业和学术能力的材料类别、等级和质量等进行考核评价

2)普通招考考生:专家组将根据考生提交的证明本人学业和学术能力的材料类别、等级和质量等进行考核评价

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将于4月30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的形式为面试。包括学术水平考核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核科目为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面试,各科目成绩均为百分制;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面试时间:5月10日全天分组进行,面试分组和地点等具体安排,届时在博士申请 QQ群通知。

考生参加综合考核,需携带居民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4.体检

请考生于5月9日前往重庆大学A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项目)。体检报告将于拟录取前收取(具体提交时间和方式待后续通知)。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除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复试各项成绩均为百分制。

1.总成绩计算

1)硕博连读考生总成绩=导师给出的综合考核成绩×50%+其余专家给出的综合考核成绩平均分×50%,各专家给出的综合考核成绩=英语×25%+专业基础×25%+专业综合×25%+综合面试×25%,总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普通招考考生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5%+(导师给出的综合考核成绩×50%+其余专家给出的综合考核成绩平均分×50%)×95%,各专家给出的综合考核成绩=英语×25%+专业基础×25%+专业综合×25%+综合面试×25%,总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2.总成绩公示

考核结束后,考生总成绩将在学院官网进行公示。有招生名额的导师在报考本人的考核合格生源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总成绩相同的,按报考导师给出的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

3.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申请材料审核不合格;

2)综合考核任一科目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4)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

5)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4.调剂

申请考生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未被录取,可申请本学院其他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调剂录取。一志愿(报考导师)综合考核成绩未达到合格要求、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的申请考生,不得申请调剂录取。

招生导师因合格生源限制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可向学院提交调剂招生申请,在本学院合格生源中调剂招生录取,由学院通过调剂系统上传招生需求信息。

申请调剂的考生通过调剂系统(系统网址届时在2024重大管科博士申请 QQ群通知)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确认具备调剂资格后,参加学院再次组织的学术水平考核。学院按照本细则要求再次组织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计算和调剂录取等工作。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公布3个工作日内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023-65123529,申诉邮箱:gkyjs@cqu.edu.cn,学院纪委电话:023-65120851。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参见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学院官网等相关通知。本细则由本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3-651262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