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时间:2024-03-23

 根据《重庆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重大校发〔2024〕37号)文件精神和《重庆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公告》,结合我院今年的招生规模,确定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如下:

一、选拔原则与考核目标

1.选拔原则

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考核目标

学硕:贯彻面向未来、面向世界、面向现代化的指导思想,坚持质量第一的原则,选拔、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高水平综合素质的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科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

专硕:面向能源动力工程技术开发与应用、工程设计与实施、技术攻关与技术改造、新技术推广与应用、工程规划与管理等行业及相关工程部门,选拔、培养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高级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人才。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廖强、冉景煜

副组长:邓扶平、杨仲卿、赵良举、孙宽

   员:蒲舸、吴春梅、付乾、王锋、杜学森

   书:曾理、周小为

2.综合考核专家组

按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分别组建若干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学术水平考核和外语能力测试。每个专家组由至少5名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能够对考生外语能力进行测试的专家。同时,每个综合考核专家组设考核工作秘书1人,考生身份识别与信息核查工作人员1人。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组成,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4.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

学院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依据本通知,全流程监督、检查和指导各学院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工作,重点督导学院复试录取关键岗位、关键人员、关键环节执行招生政策和管理规定的完整性、规范性、程序性、安全性、及时性、准确性情况,以及落实到位情况与执行效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并要求立即整改,确保复试录取工作健康有序,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招生计划

全日制学硕:81(已接收推免生人数:57)

全日制专硕:99(已接收推免生人数:33)

非全日制专硕:3

初试合格分数线按照“重庆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执行,学院不再二次划线。

学院复试整体差额比例:1.96。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考生的复试分组采取随机分组的方式,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形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复试时间为:2024年3月29日——3月31日。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请所有上线考生在3月29日早上9:00-12:00,下午14:00-16:00,提交资格审查材料到重庆大学A区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302会议室

资格审查的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4)研究计划书;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供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重庆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专项计划资格证明》(学院在 GAS 系统硕士招生-【复试管理】-【复试考试专项资格管理】查看);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供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重庆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专项计划资格证明》(学院在 GAS 系统硕士招生-【复试管理】-【复试考试专项资格管理】查看);

9)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10)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供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重庆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初试加分证明》(学院在GAS 系统-【复试管理】-【复试考生加分管理】查看);

11)《重庆大学 2024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由本人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院收取复印件。材料齐全且真实,则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者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请考生在3月29日早上9:00-12:00,下午14:00-16:00,到重庆大学A区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302会议室缴纳复试费用,复试费用为:150元/每人

同等学力加试等不再另收费。我校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3.复试考核

复试考核由“综合笔试”、“综合面试”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成。综合笔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和外语水平,综合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力、外语听力及口语能力等。

1)身份识别与信息核验

考生进入复试考场后,由考场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和信息核查。要通过“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措施,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2)综合笔试安排

请考生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参加综合笔试,用于进入考场前的身份识别

公布考场方式:将于3月30日8:30重庆大学A区第五教学楼门厅公布。届时请考生在第五教学楼查看分组,进入考场前进行身份识别

综合笔试时间:3月30日早上9:00-11:30。

综合笔试地点:重庆大学A区第五教学楼

综合笔试科目:

  报考“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序号

考试科目

题目性质

计分说明

1

英语

必做题目

满分20分

2

工程热力学

从九道题目中选做四道题目

多选者按前四题为有效题目计分,满分80分

3

工程流体力学

4

传热学

5

锅炉原理【含燃烧学】

6

制冷及低温原理

7

热工过程自动控制原理

8

能源动力测试技术

9

反应堆热工分析

10

可再生能源利用原理与技术(包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

 ②  报考“能源动力”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

序号

考试科目

题目性质

计分说明

1

英语

必做题目

满分20分

2

工程热力学

从九道题目中选做四道题目

多选者按前四题为有效题目计分,满分80分

3

传热学

4

锅炉原理

5

汽轮机原理

6

制冷及低温原理

7

热工自动控制原理

8

能源动力测试技术

9

反应堆热工分析

10

可再生能源利用原理与技术(包含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

 ③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①热工基础;②动力工程概论。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面试安排

请考生携带本人的居民身份证参加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面试,用于进入考场前的身份识别

公布分组方式:将于3月31日8:30重庆大学A区第八教学楼门厅公布。届时请考生在A区第八教学楼门厅查看分组,同时进行身份识别。

时间:3月31日早上9:00-12:30,下午14:00-18:00。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地点:重庆大学A区第八教学楼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规则

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综合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复试成绩和综合成绩均按百分制,计算规则如下:

复试成绩=0.3*综合笔试成绩+0.6*专业面试成绩+0.1*英语面试成绩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0.5+复试成绩×0.5

2.排序规则及拟录取规则

学院按照考生一志愿报考专业,将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拟录取。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3.“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和“退役大学生士兵”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专项计划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根据考生标准分数在生源地区(以考生报考信息中的“户口所在地”为准)的招生计划限额内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根据考生标准分数在全校范围内从高到低排序后择优录取。

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笔试成绩不合格。总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2)复试面试成绩不合格。总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3)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单科总分100分,成绩低于60分为不合格;(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3.成绩公示

综合成绩统一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公示。

七、信息公开公示

1.各类信息公开公示的时间节点、具体内容和公示渠道

1)3月30日8:30,在重庆大学A区第五教学楼公布综合笔试考场安排。

2)3月31日8:30,在重庆大学A区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大厅公布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面试分组。

3)复试成绩提交研究生院,统一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公示,考生在招生服务系统查看复试成绩公示。

2.考生咨询和申述电话

023-65102471

3.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八、其他事项

1.考生通知群。参加复试的考生在此细则公布之日起两天之内加入QQ群:805549416“姓名+考生编号后三位”入群

2.体检。学校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拟录取考生应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并于2024年6月15日前将体检报告上传至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k.cqu.edu.cn)。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3.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4.拟录取考生经本人申请和学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学资格1至2年。录取为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纳入学院当年招生计划。

5.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6.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7.拟录取名单公示期间,拟录取考生应及时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下载调档函或定向就业合同,完成拟录取相关手续。

8.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应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考《重庆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公告》。

重庆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