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数学与统计学院 时间:2024-03-25

根据教育部及学校《关于做好2024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438号)、《关于做好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439号)等文件精神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细则。

一、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

坚持立德树人,以人为本,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规范考核。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穆春来 谭英双

  员:王奕  黄小军  李东  何建华  秦越石

  书:罗宥余

   责:全面负责本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2、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由不少于5人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或本学科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教师组成,负责对申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考核评价。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由不少于7人(含招生导师)本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博导不少于1/2)组成,负责对申请考生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与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其中招生导师还应对申请考生个人学术特长与研究志趣等方面进行个性化多元评价。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具有博导资格的教师组成负责对申请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三、招生计划

截至目前,学校下达给我院的2024年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生计划12名(包括直博、硕博连读、普通招考,不含专项计划)已招收直博生5名剩余招生计划7名。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等专项计划的招生计划,将由学校根据报考各专项计划生源规模、生源质量和入学考试成绩,择优分配下达学院。

四、申请条件和要求

1.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详见《重庆大学2024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硕博连读考生报考条件详见关于做好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申请硕博连读的硕士研究生须已完成个人培养计划的所有课程学习考核,且成绩优秀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课程加权平均成绩(以研究生MIS系统为准)排名为所学专业前50%;②硕士在读期间已获得创新性成果(包括发表学术论文、参与科研创新项目、参加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其中发表论文原则上考生排名第一或导师排名第一、考生排名第二。);③获得所报考学科的三名博士生导师联名推荐信。

所有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博士网报”,按要求提交准确、完整的报名信息,并缴纳报考费200元/人报名完成的考生请及时加入QQ群群号:876945312),关注群内通知信息

五、考核程序

1、申请资格审查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须按招生简章要求于3月28日上午10:00至4月12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重庆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上传系统(http://syk.cqu.edu.cn)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申请材料请于4月12日前邮寄或现场提交至重庆大学虎溪校区数学与统计学院LD407罗老师处,联系电话:15705914557。

4月17日前,学院申请条件审核工作组完成普通招考考生申请资格审查,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审查结果。申请资格审查主要针对申请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真实性、“报考条件”的符合性(含定向就业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及考生填报信息的准确性进行核查。

4月19日前,学院申请条件审核工作组对硕博连读考生申请基本条件的符合性进行初审,审核结果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复审。复审结果将在学院官网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考核。

对申请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以及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本科、硕士阶段学籍、学历或学位信息校验未通过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准考。

2、申请材料审核

4月30日前,学院组织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学术性申请条件审核,评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给出相应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通过),并及时在学院官网上公布审核结果和成绩。审核通过的考生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考核、学术水平考核

普通招考考生学术性申请条件审核包括但不限于: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

硕博连续考生学术性申请条件审核包括但不限于:考生的硕士课程成绩、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参与的科研创新实践和发表的学术论文(如有)、研究生在读期间的获奖情况,以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

考生提交的审核材料务必真实有效。如不满足相关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一经发现将视情况随时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相关考生本人承担。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考核

5月10日-14日期间,学院将分学科专业依次对考生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考核将合并在一起进行,具体考核时间、地点、考核顺序(随机产生),将于考核前在QQ群内通知。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将由考核组逐一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申请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并给出书面考核评语及是否通过考核的建议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生诚信状况将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考核专家组将对考生报考时填写的考试作弊受处罚情况进行认真核查。若有必要还可采取“函调”或“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一步考核。

2)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分数学、统计学分别进行现场面试。考核内容为学术水平考核等,包括:外语口语听力、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和素养、综合应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学术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考生对本学科前沿领域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分英语1101、专业基础2999、专业综合3999综合面试四个科目进行。硕博连读考生与普通招考考生考核形式、内容,成绩计算方式一致。

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考核面试中不得录音、录像、偷拍、直播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扩散(包含告知其他个人)任何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违者一经发现将按考试违纪违规处理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考核面试当天,考生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少提前30分钟到重庆大学虎溪校区数学与统计学院LD402报到,进行人证识别和人脸识别,查看考核地点、次序和流程无故不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放弃本次考核面试资格。

3)考核流程

①考生携带相关身份证件和材料依序提前30分钟进入候考区候考、签到。

②考核面试工作小组邀请考生进入考场,进行身份核验,检查考生相关材料和证件是否真实齐备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对考生进行考核面谈。

④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对考生进行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面试四个科目学术水平考核。每位考生学术水平考核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分钟考生在学术水平考核中须做一个10-15分钟左右的学术报告。

⑤考核面试结束,考生退出考场

5、体检安排

所有考生拟录取名单确定前,携带近期一寸免冠证件照片一张空腹到重庆大学虎溪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

申请材料审核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以上为通过。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面试成绩按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计,分为英语(1101)、专业基础(2999)、专业综合(3999)和综合面试四个科目,各个科目及综合考核成绩、总成绩均满分按100分计,保留两位小数。

综合考核成绩=英语成绩*20%+专业基础成绩*20%+专业综合成绩*30%+综合面试成绩*30%其中,导师给出的各个科目成绩占比40%。

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10%+综合考核成绩*90%。

2录取

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每位招生导直博、硕博连读和普通招考考生录取总人数不超过学院分配的招生计划限额。在导师招生计划限额内,考生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进行录取,总成绩相同者,按综合考核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项计划博士研究生规则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综合考核(含各单科)成绩未达到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通过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提供不实材料、弄虚作假以及违规、违纪处理者,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不予录取含调剂录取

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不得录取或新增录取博士研究生。招生导师因合格生源限制无法完成招生计划,可在本学院本招生学科合格生源中调剂招生录取,或自主将招生计划(科研经费博士除外)指标转让本招生学科有合格生源的其他招生导师。

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状态符合体检要求的申请考生(合格生源),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未被录取,可通过调剂系统向本学科尚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申请调剂,经学院审核确认具备调剂资格后,方可参加调剂考核。调剂考核录取程序和要求按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拟录取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后,将提交至研究生院审定,并由研究生院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统一公示,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七、信息公开公示

考核面试工作结束后,我院将按学校要求及时在学院官网公示所有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以及综合考核成绩请考生注意查看。

公示期3个工作日内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接受考生咨询、成绩复查、申诉举报(咨询、成绩复查联系电话:023-65678628纪委监督联系电话:023-65678196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查处理,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成绩复查、申诉或举报的考生须将成绩复查申请、申诉或举报材料交至我院LD407室或发送邮件到邮箱:styjs@cqu.edu.cn

八、其他事项

1.如遇特殊情况,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进行考核面试

2.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考生人事档案(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除外)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审查其政治思想情况。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3.新生报到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学术水平、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报考弄虚作假或复查不合格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4.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2024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由数学与统计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3-65678628。

 

                               重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43月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