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24年金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为做好我院2024年金融硕士(专业学位)的录取工作,根据《重庆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安排,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和考核目标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金融硕士项目旨在考核选拔深刻理解金融机构运作与宏观金融系统,兼具国际视野和双语能力的高层次、应用型金融专门人才。根据学位培养目标并结合教育部以及重庆大学相关规定,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坚守以下选拔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保障考生权益。 2.坚持全面考察、科学选拔的原则,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并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统一组织、统筹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定,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与复核。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金融硕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2024年专业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方案与实施细则,审核通过录取的考生,处理考生考核录取过程中的相关争议。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黄河 副组长:严太华、刘辛 成员:张燕,郁培文,钱丽萍,陈逢文,周红军,陈爱华,胡诗阳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联系电话:023-65111262 经管学院纪委电话:023-65112642、023-65103525 2.综合能力考核专家组 学院组建若干综合能力考核专家组,负责对考生的综合素质、综合应用能力和知识背景进行全面考察和评价。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学院组建若干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三、招生计划 金融硕士招生计划为30人(已录取推免生1人)。专业整体复试差额比为1.21。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形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复试时间:2024年3月28日- 3月29日 详细时间安排见复试流程安排。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符合我院复试要求的考生将复试资格审核所要求的材料按下面的顺序做成一个PDF文档,并于3月26日18:00前发送到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复试材料接收指定邮箱(cbamf@cqu.edu.cn)。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4)研究计划书;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重庆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标准: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按照150元/每生的标准收取复试费。 时间: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9:00~11:00 地点:经管学院(A区)606(扫码缴费) 3.复试考核 (1)报到 时间:2024年3月28日(星期三)9:00~11:00 地点:经管学院(A区)金融硕士办公室(606) 注:报到时,查验复试资格审核材料的原件(收取复印件)。 (2)金融学综合笔试 时间:2024年3月28日(星期四)14:30~17:30 地点:经管学院(A区)1-4楼教室 (3)综合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时间: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9:00开始 地点:经管学院(A区)1-4楼教室 (4)英语面试 时间: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9:00开始 地点:经管学院(A区)1-4楼教室 (5)同等学力等加试 时间: 《管理学》 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13:30~15:30 《财务管理》2024年3月29日(星期五 )15:45~17:45 地点:经管学院(A区)1-4楼教室 【考生注意】请于2024年3月29日8:00到达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大楼105教室(重庆大学A区),参加综合面试和英语面试前的说明会,抽取面试序号;因涉及到面试具体流程,未到会者如面试中出现差错,责任自负。 六、 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硕士研究生复试科目设置及分数 2024年金融硕士复试科目共计3门,复试总成绩满分为400分。具体科目及分数:金融学综合笔试(150分)、综合面试(150分)、英语面试(100分)。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加试成绩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复试成绩。 复试总成绩和初试总成绩分别按30%和70%的权重相加,得出考生综合成绩(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即:综合成绩=复试总成绩/4×30%+初试总成绩/5×70%。 复试各科成绩达到学院规定的合格线者,为基本合格的待录取生源,并按以下原则进行初步录取:在招生计划内综合成绩由高分向低分依次录取。在综合成绩排序中,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总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2.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笔试成绩不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 (2)面试成绩不合格(综合面试成绩90分以下为不合格,英语面试成绩60分以下为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 七、信息公开公示 与我院研究生招生相关的信息会在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官网或重庆大学研招网上发布。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重庆大学研招办相关通知要求。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2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