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与生态学院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环境与生态学院 时间:2024-03-23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按照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发《重庆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要求和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选拔原则和考核目标

1、选拔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坚持对考生全面考核,实现保证质量、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考核目标

1)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道德修养和法制观念,具有服务社会的历史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具有一定的创新思维和开拓能力;

2)掌握相应学科较坚实的基础理论和较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学科理论研究和工程技术发展的基本态势;

3)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以及进行科学研究、分析和解决问题、参与工程实践的实际能力;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蒲清平、何强

副组长:陈一、高微

  员:时文歆、陈猷鹏、卢培利、李宏、阳春、杨永川

  书:王岳川、郝梦冰

2、综合考核专家组

按照专业分别组建若干综合考核专家组,每个专家组由5名老师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学术水平考核和外语能力测试。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家组由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组成,与综合考核专家组合并一同开展复试,但两组专家各自履行考核职责,不相互参与评分和评价。

三、招生计划

       我院2024年硕士招生计划总数为234人,已拟录取推免研究生68人,本次实际计划招收166人,其中环境科学与工程32人市政环境22人、生态学18人、资源与环境67人、土木水利27人。学院整体复试差额比为1.3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我院将于2024年3月27—28日开展复试工作。复试采取现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三随机”原则,按专业进行分组开展复试。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考生于3月27日9:00至11:30到环境与生态学院(重庆大学B区)环境馆220室提交审查材料。审查的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正反面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提交原件对应复印件;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4)研究计划书;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9)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10)《重庆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诚信复试承诺书》。

规定时间内未交齐审查材料,或审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均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按照150元/每生的标准现场收取复试费。我院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考生勿向任何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受骗。

3、复试考核

初试成绩符合《重庆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和二次划线且第一志愿报考我院考生,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复试。

复试分为专业笔试和面试。专业笔试时间为2024年3月27日15:00至16:00,具体地点另行通知。笔试内容见下表:

 

 

专业或专业方向

复试笔试科目

生态学

生态恢复与生态工程综合(含恢复生态学和生态工程学)

环境科学与工程

环境科学与工程综合(水固气土污染控制、环境监测、环境评价及环境经济等相关专业知识)

市政环境

给排水工程(包括水质工程学、给排水管网、建筑给排水等相关专业知识)

资源与环境

环境科学与工程综合(水固气土污染控制、环境监测、环境评价及环境经济等相关专业知识)

土木水利

给排水工程(包括水质工程学、给排水管网、建筑给排水等相关专业知识)

面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考查)、英语水平面试(满分100分)和专业水平(含专业基础与专业综合)面试(满分10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不少于20分钟。面试将于2024年3月28日上午开始,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对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的复试,除上述专业笔试和面试考核内容外,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与初试科目不同,加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及公示

按照以下计算公式计算考试总成绩(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总成绩=标准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标准初试成绩=初试总成绩÷5)

复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40%+专业水平面试成绩×40%+英语水平面试成绩×20%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考查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要求,复试工作结束后,综合成绩统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k.cqu.edu.cn)公示。

2、录取工作

1)录取原则: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坚持对考生全面考核,实现保证质量、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2)录取顺序:以考试总成绩分专业排名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当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情况时,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专业水平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3)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报考资格审查不通过;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

    ①复试任一分项成绩低于60分;

    ②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3)体检结果不合格者;

   4)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4)拟录取名单公示: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录取原则和录取顺序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示。

5)复试录取后,学院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结果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经调查属实的申诉问题由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核查并给出复议结果,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投诉电话:023-65126160(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邮箱:hjyjs2019@163.com。

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重庆大学环境与生态学院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