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2024年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作者: 研究生院 时间:2024-01-20

重庆大学创办于1929年,是中央直管、教育部直属的全国重点大学,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高校。学校学科门类齐全,涵盖理、工、经、管、法、文、史、哲、医、教育、艺术11个学科门类,现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7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9。学校坐落于我国中西部地区唯一直辖市——“山水之城·美丽之地”重庆。热忱欢迎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报考重庆大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专业技术问题、进行专业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专业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在推动产业发展和专业技术进步方面作出创造性成果的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

 

 二、招生计划与招生形式

(一)招生计划

2024年我校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分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和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两种类型。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按定向协议就业;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按所在招生单位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1.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包括对口支援部省合建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计划(在职)和市属高校选派优秀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专项工作”招生计划等类型,招生计划类型及其规模以国家下达为准。

考生为企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录取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后,不转档案、户口、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等,在校期间不参加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定,学校不安排宿舍。

考生为非在职人员,录取为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后,本人的档案、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等材料须调至我校,在校期间按学校相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学校安排宿舍。

2.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各学院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参见《重庆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计划规模以国家下达为准。

考生录取为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后,本人的档案、组织关系及工资关系等材料须调至我校,在校期间按学校相关规定享受奖助学金,学校安排宿舍。

除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计划(在职)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外,我校招收的所有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学习形式均为全日制全脱产学习。

(二)招生形式

 我校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形式分为:普通招考和直接攻博两种形式。

1.普通招考: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采取“申请-考核”制选拔招收博士研究生。

2.直接攻博:面向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的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采取免初试,以推免招生考核的方式接收全国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具体招生要求和流程等信息,请咨询报考学院或查阅重庆大学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相关文件。

我校仅限于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计划(非在职),可以直接攻博招生形式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报考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报考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六)符合报考学院规定的报考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申请条件和要求。

(七)报考对口支援部省合建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计划(在职)和“市属高校选派优秀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专项工作”招生计划等定向就业招生计划的考生,除满足上述“(一)至(六)”报考条件外,须符合教育部、重庆市及相关单位推荐报考条件和要求

【温馨提示】“市属高校选派优秀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专项工作”招生计划的推荐报考条件和要求,请考生咨询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查询重庆市教育委会员《关于开展2024年度市属高校选派优秀教师攻读在渝高校博士学位专项工作的通知》(渝教人发〔2023〕46号)文件。

我校仅部分学院和专业招收市属高校选派优秀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专项工作”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具体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温馨提示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计划(在职)考生的选派条件、报考学院、报考专业,由相关部门及考生所在单位在规定的招生专业(工程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及报考学院范围内自主确定。相关信息请咨询所在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四、报考流程

(一) 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2月26日上午10:002024年3月26日下午17:00。

请考生报名前仔细阅读本招生简章分学院招生专业目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上公布),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进入“博士网报”,按要求提交准确、完整的报名信息,并缴纳报考费(200元/人)。信息填报和网上缴费均按要求完成后,视为网上报名完成。

特别提醒:

1. 为保证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对招生学院和导师实行招生计划限额管理,考生在报考前,需提前咨询报考学院或拟报考导师,确认拟报考导师2024年是否具有招生计划指标余额。

2. 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前,考生须认真阅读国家相关文件及本招生简章,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考生必须保证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伪造有关证明。因提供虚假报考信息,获得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或学历学位的,一经发现将立即取消,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3. 考生限报本年度校各类型各专业博士研究生一次,多报、错报均为无效信息。

4. 为便于考生随时浏览、打印本人报名信息,请牢记网上报名号、设置的用户名及密码。

5. 考生务必根据招生简章要求和自身情况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报名系统中填报对应准确信息,信息一旦填报确认,不予修改。

6. 请考生在安全场所上网申请、支付报考费,因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帐号和密码泄露造成的损失,我校概不负责。网上支付报考费前务必慎重考虑,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申请考核,已支付的报考费不予退还。

(二)申请材料提交

网上报名成功后,考生须于2024年3月28日上午10:002024年4月12日下午17:00期间,登录重庆大学博士研究生报考材料上传系统(http://syk.cqu.edu.cn),按要求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 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报名网站生成下载)。

2. 至少两名报考学科专业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专家推荐意见(附件1)

3. 考生硕士学位证、毕业证扫描件(应届生提交学生证扫描件,在入学前须补交硕士学位证、毕业证复印件)。网上报名系统提示本科、硕士阶段学籍、学历或学位信息校验未通过考生,还须提交相应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认证书、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温馨提示】教育部学历认证书由教育部学信网认证出具,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出具;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出具;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由教育部学信网认证出具。

4. 居民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的扫描件。

5. 硕士课程学习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如无评议书,请咨询报考学院,按报考学院要求提供其他替代材料。

6. 考生自我评价及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书(附件2)。

7. 脱产攻读博士学位承诺书(附件3)(除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计划(在职)考生外)。

8. 报考对口支援部省合建计划等定向就业招生计划考生,按相关要求提交经相关部门/所在单位审核通过的审批表/推荐表。

9. 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具体咨询报考学院。

考生按上述报考流程和要求完成网上报名、提交申请材料,且通过报考学院审查,视为报考完成。

 

五、考核

报考完成考生可按要求参加考核。考核环节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申请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及体检。考核时间、地点、流程等相关事宜,请考生密切关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以及报考学院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

(一)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学院组织对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进行全面评价和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专业伦理等方面。

(二)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审核专家组按照公布的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和程序,基于考生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申请材料,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申请材料审核合格考生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申请材料审核结论及成绩由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示,并发布综合考核的具体时间(预计在2024年4月)和要求,请考生密切关注招生学院网上相关信息。

(三)综合考核

学院组织对考生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术水平考查及由报考学院组织的其他考核等。综合考核成绩由招生学院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1. 学术水平考查

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根据招生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通过笔试、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英语能力测试,给出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和综合面试成绩。

2. 其他考核

其他考核内容参见报考学院要求。

(四) 体检

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相关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有关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对考生进行体检。

体检在我校A区、B区或虎溪校区校医院进行,时间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六、录取

(一)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录取

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在报考学院和报考导师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二)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录取

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计划(在职):综合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在报考学院招生专业(专业学位类别或领域)招生计划内,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工作。

对口支援部省合建计划、对口支援西部高校计划、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市属高校选派优秀教师攻读博士学位专项工作”招生计划等:根据考生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计算考生标准分数,在各类招生计划内标准分数从高到低录取。

标准分数=(考生考核总成绩-考生报考学院专业平均考核总成绩)/该学院专业考核总成绩标准差

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均不予录取。

特别提醒:

1. 应届毕业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相应学位学历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2. 新生报到后,学校组织新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方面进行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标准要求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因考生原因,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考生档案未按要求到校,考生录取资格无效。

 

 七、培养方式、收费标准与奖助金

(一)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需紧密对接产业与行业发展需求,围绕关键核心技术领域、重大(重点)工程项目、重大科技项目,联合行业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实施“定制化人才培养”,学制为4年。

(二)2024年录取的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费收费标准为15000元/学年。

(三)非定向就业招生计划博士研究生奖助金申请条件、发放标准及其他相关事宜,按教育部及重庆市的相关文件执行。详情查阅重庆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网站(http://xgb.cqu.edu.cn/list.jsp?urltype=tree.TreeTempUrl&wbtreeid=1011)相关信息。

 

 八、信息公开公示

(一)各招生学院申请材料审核办法及程序、综合考核与录取实施工作方案,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上发布。

(二)拟录取名单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专门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不予学籍注册。

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同步报送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进行政策审核,未通过政策审核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九、违规处理

在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规或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其他

(一)重庆大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的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接受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及社会的监督。

学校纪检监察机构联系电话:023-65106714

邮箱:cqujw@cqu.edu.cn

(二)重庆大学有关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公告、通知、拟录取名单公示等信息仅发布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上,其它网站发布的关于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的信息均非由我校发布。

(三)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历年试题及复习资料,也未委托任何其他机构开展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报考期间,我校除收取报考费,不会有任何其他形式的费用产生,请不要向其他机构和个人打款,谨防上当。

(四) 联系方式

学院联系方式: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qu.edu.cn/)

学校研招办联系电话:023-65102374

邮箱:yanzhao@cq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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