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城规学院2023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及重庆大学《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3年面向港澳台招收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细则。 一、组织形式和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杜春兰 李和平 副组长: 葛毛毛 成 员: 陈蔚 李云燕 龙灏 卢峰 毛华松 覃琳 谭少华 王中德 王正 翁季 谢辉 邢忠 2、综合考核专家组 按照学科及专业学位类别分别组建若干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学术水平考核和外语能力测试。每个专家组由至少 5 名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至少1 名专家对考生外语能力进行测试。 二、复试资格审查 1,请初试成绩符合重庆大学初试合格线的考生,4月23日上午11:00---12:00,至重庆大学B区建筑城规学院111办公室,准备以下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1)有效身份证件(港澳地区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地区考生持①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②《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准考证; (3)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4)专家推荐信(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在读期间成绩单(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6)反映考生自身水平的其他证明; 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请复试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至学院204办公室提交150元/每生的复试费。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包括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以及外语听力及口语等外语能力的测试。由综合考核专家组对考生逐一单独面试完成,包括自我陈述和专家提问两个部分,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考生自我陈述内容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演示文件为Power Point2003以上版本,内容包括个人概况、本科课程概述及个人成绩、发表论文、参与研究、各类获奖、 社会实践、研究生阶段的计划及研究方向等。英语口语测评为英语口语对话。 复试时间:2023年4月23日13:00~ 复试地点:建筑城规学院2,3楼会议室 四、成绩计算及公示 1,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满分按100分计,为复试环节各项考核成绩之和(其中专业面试80分,英语口语测评20分) (2)综合成绩为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按以下权重相加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3×50% + 复试总成绩×50%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成绩<60 分)不予录取。 2,公示 复试结束后,学院通过官网公示综合成绩,公示时间不少于 3个工作日。学院2023年硕士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在成绩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023-65126327、023-65120702。 五、体检 学校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拟录取考生应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项目主要包含:物理检查项目-内外科、身高体重、血压、视力、腹围、五官、辨色、嗅觉;辅助检查项目-肝功能(空腹)、血常规、DR 胸片等。学生入学时在校医院进行复检。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