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时间:2023-03-28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招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341号)的精神,结合我院具体情况,制定如下2023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录取工作细则。

一、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旨在培养德才兼备、综合素质全面、学术素养深厚、学术视野宽阔、具有较强的科研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的高素质复合型、研究型人才。根据学位培养目标并结合教育部以及重庆大学相关规定,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坚守以下选拔原则。

1、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保障考生权益。

2、 坚持全面考察、科学选拔的原则,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并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3、 坚持统一组织、统筹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定,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与复核。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招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俊

 副组长:严太华,但斌

 成员:张燕,刘辛,陈逢文,郁培文,钱丽萍,常宝龙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联系电话:023-65103527

经管学院纪委电话:023-65106381023-65103525

2. 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组建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完成对申请考生提交申请材料的审核

3. 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组建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学术水平考核。

4.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组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三、招生计划

根据研究生院划分到我院的博士研究生名额,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名额为36人(已招直博生12人)。

 

四、申请条件和要求

1. 普通招考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三)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

(四)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五)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六)符合报考学院规定提出的报考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的申请条件和要求。

(七)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除满足上述“(一)至(六)”报考条件外,还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生源范围及招生对象要求,承诺毕业后履行定向协议回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我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仅部分学院和专业招收博士生,且不招收汉族考生,具体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

(八)报考“对口支援计划”“援疆计划”“部省共建计划”“定点帮扶计划”等国家专项招生计划考生,除满足上述“(一)至(六)”报考条件外,须符合教育部及相关单位推荐报考条件和要求。

2. 硕博连读

硕博连读考生报考条件详见《关于做好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335号)。

 

五、审核程序

1. 申请资格审查

审查考生是否按学校要求上传材料,对考生上传到招生系统中的报名材料内容进行审核,包括申请考生居民身份证、学位证书、学历证书(以报名前所获得的文凭为准)、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及报考条件的符合性进行核查。审核通过的考生将进入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环节。审核通过的考生名单将在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官网发布。

2. 申请材料审核

学院组织审核专家组基于考生硕士课程成绩、硕士学位论文(含评议书,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开题报告)、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获奖等情况及专家推荐意见、考生自我评价等申请材料,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申请材料审核通过的申请考生可进入学术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与道德考核。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及成绩在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网站上公布。

3. 综合考核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核环节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基础知识考核(笔试环节)。基础知识考核结束后,招生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基础知识考核划定分数线(含总分及单科分数线),基础知识考核成绩不低于分数线的考生,可以进入第二阶段考核;第二阶段:学术能力考核(面试环节)。

第一阶段:基础知识考核(笔试环节)科目

1). 外语考核:科目为《英语》100

2). 专业基础,科目为《宏微观经济学》,100

3). 专业综合,科目根据报考专业不同选择专业综合科目,100

① 报考应用经济学专业的博士考生在《投资学》和《计量经济学》两门课程中任选一门;

② 报考工商管理专业的博士考生在《管理学》和《运筹学》两门课程中任选一门。

4. 笔试环节时间:

20234108:30-11:30  英语笔试

202341014:00-17:00  专业基础笔试

20234118:30-11:30  专业综合笔试

5. 考试地点:

地点:经管学院(A区)2楼教室

6. 笔试环节说明

随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公布时,通知笔试相关流程。

 

第二阶段:学术能力考核(面试环节)

1. 综合能力测评,100

含考生攻博期间研究计划展示与提问、考生综合能力评价(专家组从考生已有的科研训练、科研成果、本硕期间学习成绩和竞赛情况等方面进行评判)。其中,招生导师的综合能力评价分数占综合能力测评考核成绩的30%

2. 综合能力考核时间:

20234198:30-12:3013:30-17:30

3. 综合能力考核地点:

地点:经管学院(A区)23楼教室

4. 综合能力考核流程:

随第一阶段成绩公布时,通知学术能力考核相关流程。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 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3×0.5+材料审核成绩×0.2+综合能力测评成绩×0.3

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类,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2. 拟录取原则

经管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将在考核结束后,根据学校下拨的招生名额,按1:1.2的比例划定总成绩分数线,确定待录取生源。根据考生填报导师情况,在招生导师招生计划限额内,从报考该导师的合格待录取生源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出现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仍按此原则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

3. 调剂录取

有招生计划的导师在无生源入围合格待录取生源时,可在未被录取的合格待录取生源中按计划调剂录取。

调剂招生录取程序: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状态符合体检要求的申请考生(合格生源),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未被录取,可申请报考学科或相近学科其他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调剂录取。申请调剂的考生通过学校调剂系统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确认具备调剂资格后,参加由学院再次组织的学术水平考核。学院再次组织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计算和调剂录取等工作,均须按照学院已制定并公示的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实施细则及本通知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

注: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为“不通过”的不予录取。

 

七、关于体检

考生应在41日至426日期间,到重庆大学A区或虎溪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体检表在4271700时前将体检表交至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710办公室。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信息公开公示

我院将按照学校和研究生院要求,按时在重庆大学经管学院官网上公示相关信息。

公示期间联系电话:023-65103527

九、 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重庆大学研招办相关通知要求。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233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