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国家(重庆)卓越工程师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国家(重庆)卓越工程师学院 时间:2023-03-27

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及重庆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3]41号)的要求,现就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及录取工作安排如下。

一、选拔原则与培养目标

重庆大学国家(重庆)卓越工程师学院(以下简称“工程师学院”)以主动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区域社会经济发展为导向,聚焦关键领域核心技术攻关与卓越工程师培养,高效融合头部企业、科研机构和高校优质教育资源,建设 “人才培养创新、技术创新、产业创新”三位一体、在全国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国家级卓越工程师培养“样板间”,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新工科教育和工程硕博士培养新范式,形成具有重庆特色、世界一流的卓越工程师培养新模式,培养家国情怀浓厚,富有工程创新创造能力,善于解决复杂工程问题、国际化视野宽阔的卓越工程师人才。

根据学位培养目标并结合教育部以及重庆大学相关规定,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坚守以下选拔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保障考生权益。

2.坚持全面考察、科学选拔的原则,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并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统一组织、统筹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定,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与复核。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领导和组织学院招生复试工作,承担复试过程的重要决策及其执行监管等职责,为复试过程创造公平、公开、公正的良好环境。

组长:罗远新  韦迎春

副组长:吴映波、郭坤银

组员:胡晓松、宋朝省、刘凯

秘书:陈宏英、陈爽

联系电话:13883549533  023-65111642

2. 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

由不少于5人的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或(专业学位类别)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教师组成。对申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考核评价。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组建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每组人员组成:包括招生导师在内共7名本学科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其中博导资格专家不少于1/2)、学生思政工作教师1名、工作秘书及考生身份识别与信息工作人员1人。

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对考生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与潜质、综合素质等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其中招生导师还应对考生个人学术特长、研究兴趣等方面进行个性化多元评价。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三、招生计划

2023年学校计划下达工程师学院的工程博士研究生招生名额为5

工程师学院工程博士研究生指标分配如下:

专业名称

专业代码

招生总指标

电子信息

085400

4

机械工程

085500

1

 

 

 

 

四、申请条件和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它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学历或硕士学位的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相关规定。

4.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5.报考非定向就业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报考定向就业博士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五、考核程序

1.申请资格审查

由学院对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根据报考提交材料提前进行资格审查,对不符合学校规定“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准考;对考生的学位、学历、学籍信息等有疑问的,考生应该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

2.申请材料审核

考生务必整理发送一个命名为“2023工程博士考核材料+考生姓名”的ZIP压缩包文件,包含两个文件,分别为1、PDF(反映相关专业基础的材料);2、PPT(内包含个人简介、代表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到指定邮箱:eieg@cqu.edu.cn。

由申请材料审核专家组根据报考提交材料对考生科研创新的既往表现进行考核评价,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通过)。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在综合考核前在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申请材料审核合格方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3.综合考核

综合考核包括学术水平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考核采取线下形式进行,学院将遵守相关保密和回避制度。

1)学术水平考核

考核方式:采取现场面试考核形式

考核时间:4月21日上午9点开始

考核地点:重庆大学国家卓越工程师学院A栋学术楼301(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两江大道9号)

学术水平考核内容分四部分: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各科目满分按100分计。专家评分为以上四部分成绩加权之和。每位考生合计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钟。请考生自觉履行保密义务,不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考核相关内容和信息。

1)英语:综合考查考生的听力、阅读理解和口语交际能力,独立面试,面试时间6分钟/人。该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20%。

2)专业基础:结合考生申请材料(研究计划书、考生参与科研、发表论文、出版专著、专利、获奖等情况等),对考生的专业基本能力及已具备的科研基础水平进行考查。该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30%。

3)专业综合:考生准备10分钟的PPT展示(用中文进行个人学科背景、博士研修计划等介绍),通过专家提问、考生回答的方式进行,重点针对考生的博士研究计划,对考生的专业认识与深度、科研素养、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等方面进行考查。该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40%。

4)综合能力:结合考生在专业考查面试环节的表现,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临场应变能力、仪表仪态等方面进行考查。该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10%。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3)综合考核成绩

1)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各位专家独立评分,专家评分按百分制计算:

专家评分=英语×20%+专业基础×30%+专业综合×40%+综合能力×10%

2)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为7个专家评分的加权和,按百分制计算:

考生综合考核成绩=报考导师评分×40%+其余6个专家平均分×60%

4)体检

拟录取名单确定前,考生需于4月7日至4月26日可在重庆大学A区或虎溪校区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考核总成绩及拟录取

1.考核总成绩

申请考生总成绩由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总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总成绩×30%+综合考核成绩×70%

工程博士考核总成绩60分以上即为考核合格考生,分专业分别依据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录取名单,名额用完为止。

注:若考生考核总成绩分数完全相同,则按综合面试分数的高者排前;若综合面试分数也相同,则按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的分数之和高者排前。

2.拟录取

1)学院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接收、宁缺毋滥以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内从考核合格考生中进行差额拟录取。学院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分批录取方式进行。

2)在招生导师招生计划限额内,从报考该导师的合格生源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若出现考生放弃拟录取资格,则仍按此原则递补确定拟录取名单。导师如果没有合格考生第一志愿报考,他可以在未被录取的合格考生中选择。

3)调剂录取

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未被录取,可申请同类别其他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调剂录取。

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向学院提交调剂招生申请,由学院通过调剂系统上传招生需求信息,包括招生导师、招生专业、招生名额等内容。

申请调剂的考生通过调剂系统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确认具备调剂资格后,参加由学院再次组织的学术水平考核。所有环节均需按上述细则和程序执行。

不予录取的情况:

①申请材料审核成绩或综合考核(含各单科)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申请考生。

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的考生。

七、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将按照时间节点对每个阶段的信息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或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中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学院提起书面申诉。

申述邮箱:css@cqu.edu.cn

申述电话:023-65110129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两江大道9号A301办公室

八、其他事项

本细则由工程师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其余未尽事宜,遵照《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执行。

请参加复试考生扫码加入2023年工程师学院工程博士招生QQ群,加群时请备注姓名及硕士所在学校/所属企业,以便通知后续事宜。

 

 

重庆大学国家(重庆)卓越工程师学院

   2023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