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医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医学院 时间:2023-03-27

为有序推进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细则。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刘国祥

副组长:王亚洲、徐波

成员:罗阳、叶治家、徐立新周舟、许成雄

、招生计划

根据学校下达指标,医学院2023普通计划招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12工程博士研究生5名。

三、考核安排

时间

相关安排

备注

4月1日前

对申请考生提交材料的完整性、符合性等进行核查,通过学院官网公布资格审查通过考生名单

 

47

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通过学院官网公布审核结果及成绩;发布后续综合考核的具体安排

 

426

综合考核(包括:1.学术水平考核: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面试;2.思想政治素质与品德考核);校内体检

现场笔试、面试及校内体检,具体安排以考生QQ群通知为准

备注:1.硕博连读考生需满足《重庆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中的申请条件等相关要求,同时在研究生在读期间所修课程不能出现不及格或课程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在所学专业的后20%的情况,并需具有一定的高水平科研创新成果。

2.硕博连读考生与普通招考考生一同进行考核,考核方式、成绩计算办法等均相同。

、成绩计算与拟录取原则

综合考核成绩(保留两位小数)=英语成绩×20%+专业基础成绩×10%+专业综合成绩×10%+综合面试成绩×60%

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申请材料审核成绩×20%+综合考核成绩×80%

拟录取原则:如考生总成绩相同,则依次参考考生的综合考核成绩、综合面试成绩考核结束后,在招生导师招生计划限额内,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对其所报考考生的总成绩进行排序并开展拟录取工作。如因合格生源限制无法完成招生计划,招生导师可在院内其他合格生源中进行调剂招生。调剂招生按照学校文件要求另行组织学术水平考核。具体结果在医学院官网通知公告栏公示3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送学校。

备注:1.为保障和规范招生导师的招生权和评价权,招生导师在综合面试阶段中给出的考核成绩占比40%;

2.以上各科目成绩及总成绩满分均按100分制计分;单科或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其他说明

(一)体检不合格、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以及其它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不予录取。

)其他未尽事宜,参考《重庆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重庆大学2023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监督与复议

考生对考核相关结果如有疑问,可联系学院进行情况反映。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考生反映问题进行研究后予以及时回复。若考生对回复结果仍存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学院咨询电话:023-65100131

学院监督电话:023-65100098

                                                                            重庆大学医学院

2023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