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电气工程学院 时间:2023-03-24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按照《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重大校发〔2023〕40号),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

学院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二、组织形式

(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长:谢开贵  胡建林

副组长:张淮清  胡雪松

  员:李  辉  周念成  张志劲  孙鹏菊  张占龙 

卢伟国  李显东  肖冬萍

书:邹  琳  王中香

(二)复试专家组

学院成立若干个复试专家组,每个复试专家组由至少5名综合考核专家和思想品德考核专家组成。复试专家组在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复试工作。

三、招生计划

学校目前已下达学院全日制学术硕士生招生指标数为147,全日制专业硕士生招生指标数为174(该指标不包含“少高计划”“大学生退役士兵计划”等专项计划)。其中,已录取推免学术硕士研究生80人,推免专业硕士研究生90人。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地点

(一)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

(二)复试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3月30日15:00-18:00      笔试(重庆大学A区第五教学楼)

4月2日08:30开始            分组面试(重庆大学A区第六教学楼)

五、复试流程安排

(一)复试报到

时间:3月28日、29日8:30-18:00,3月30日8:30—11:00

地点:重庆大学A区第六教学楼(电气工程学院)3楼323室和325室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报到时需提交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二)复试资格审查所需材料

1.初试准考证。

2.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4.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以上材料,须出具相关单位签字盖章的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5.研究计划书

6.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7.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9.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10.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11.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供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重庆大学2023年初试加分证明》原件。

12.《诚信复试承诺书》。

13.复试费缴费记录。

注: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所有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收取复试费

复试费150元/每生 

(四)复试考核

1.复试考核方式及时间安排

复试考核由笔试和面试两阶段组成。

1)3月30日15:00-18:00  笔试(具体考试地点报到时另行通知);

2)4月1日晚上        公布面试分组;

3)4月2日8:30开始   分组面试;

4)4月5日前          学院网站公布成绩。

2.笔试内容

1)电机学、电磁场原理、电子技术(含数电、模电)三门课程相关知识,满分折算为100分。

2)对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加试科目为自动控制原理、电力电子技术两门课程,考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每门加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3.面试内容

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知识、综合素质能力(包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以及英语听力口语水平测试等。

(五)体检

拟录取考生应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并于2023年6月15日前将体检报告上传至“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k.cqu.edu.cn)。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一)拟录取

学院将按照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排序时按考生一志愿专业分类进行排名。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总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总成绩仍然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二)成绩计算

1.综合成绩 = 初试总成绩/5*50% + 复试总成绩*5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复试总成绩 = 复试笔试成绩(满分按100分折算)*50% + 复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50%。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复试成绩。

加试成绩60分及以上为合格,不计入复试成绩。

3.复试笔试成绩实行赋分制,按照考生笔试原始分从高到低划定A、B、C、D、E共五个等级,报考080800(电气工程)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15%、30%、30%、20%和5%,报考085801(电气工程)各等级人数所占比例分别为10%、15%、20%、35%和20%。A至E五个等级内的考生原始分,依照等比例转换法则,分别对应转换到100~86、85~71、70~60、59~41和40~30五个分数段,即为考生最后的复试笔试成绩。

(三)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总分折合为百分制)低于60分;

2.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D等和E等);

3.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5.加试两门科目中任一科目为“不合格”者;

6.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七、信息公开公示

(一)复试资格审查公示

3月30日14:00前在学院网站(http://www.cee.cqu.edu.cn/)公示通过复试资格审查考生名单。

(二)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示

4月5日前在学院网站(http://www.cee.cqu.edu.cn/)公示考生成绩。

拟录取名单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由学校统一公示10个工作日。拟录取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并报教育部录检通过后,方可视为正式录取。

(三)复试监督与申诉

1.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守工作纪律,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示期间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八、其他事项

(一)学院2023年各类硕士研究生招生均不接收调剂生。

(二)其他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重大校发〔2023〕40号)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细则由电气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请参加复试考生加入2023年重大电气硕士统考QQ群(QQ群号:831852363),加群时请备注姓名及本科所在学校,以便通知后续事宜。

 

 

 

重庆大学电气工程学院

O二三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