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建筑城规学院 时间:2023-03-24

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有关文件精神及重庆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普通招考)工作的通知》重大校发〔2023〕41 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特制订本细则。

一、选拔原则

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学校下达学院招生计划和分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进行选拔。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杜春兰  李和平

副组长: 葛毛毛

   员: 陈蔚 李云燕 龙灏 卢峰 毛华松 覃琳 谭少华 王中德 王正  翁季 谢辉   邢忠 

2、申请材料考核专家组

由不少于5名学院学术委员会委员及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教师组成。组织对申请考生科研创新能力的既往表现进行考核评价。

3、学术水平考核专家组

7名本学科(专业学位类别)副教授职称(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以上的专家组成,其中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专家不少于1/2。组织对申请考生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培养潜力、创新精神与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考核评价。

4、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家组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具有博导资格(有博士生招生资格或曾指导过博士生或现指导有博士生)的教师组成。组织对申请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三、招生计划 

2023年我院拟招收全日制学历博士13名【含科研博士1名】,工程博士4名。

四、申请条件及要求

符合《重庆大学 2023 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重庆大学 2023 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报考条件”要求。

2023年我院学历博士研究生招生包含普通招考、硕博连读两类招生形式。

1、普通招考:指招生单位面向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通过“申请--考核”机制选拔博士生的招生方式。

2、硕博连读:申请人仅限我院全日制在读硕士研究生【2021/2022级】,申请条件、选拔流程等相关信息详见重庆大学研究生院《做好2023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原则上不接收跨学科申请

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生源除外)和“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计划”的招生对象为企业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生源的判定,以学信网学籍认证毕业时间为准。

“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计划”“对口支援”“援疆计划”“部省共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定点帮扶”等专项计划有限定招生对象范围的,从其规定。其中“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计划”生源名单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供。

五、考核程序

1、申请资格审查

3月22日前,学院组织完成对申请考生提交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查,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申请资料审查结果已公示见http://chongjian.cqu.edu.cn/info/1342/6607.htm,通过报考学院审查,视为报考完成。

2、学术申请材料提交(详见http://chongjian.cqu.edu.cn/info/1342/6607.htm)

申请资格通过的申请人,请2023328日下午17:00(以邮件实际到达时间为准,逾期未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材料审核、综合考核及拟录取),通过学院指定邮箱(yjb2007@vip.163.com)提交学术申请材料,要求如下:

1)考生均需如实填写《学术申请材料信息统计表》(附件1,请考生按模板自行绘制成EXCEL表格),并将有效学术申请材料整理为1个pdf文件提交。学术成果须为近五年(有效时段为2018年3月1日2023年2月28日,以发表/出版时间或颁证时间为准)考生在报考学科及相近领域所获,所有成果均需正式发表、出版或获得证书及其他官方证明。

学术成果证明材料需组织为1个独立pdf文件,文件大小不超过30兆,命名方式:学科-姓名,如 “建筑学-张三.pdf”。

2)学术成果中的期刊论文需提交期刊封面、版权页、目录、论文全文的扫描件;书著教材等需提交封面、版权页、目录、个人负责的主要代表性页面(510页)的扫描件;其他成果按实际有效证明材料扫描提交。

3)“硕博连读”类申请人还应提交申请前的五年内(2018年3月1日之后)英语水平证明材料:如国家大学英语6级考试成绩、雅思成绩、GRE成绩、TOFEL成绩等。

3、学术申请材料审核

4月5日前,在学院招生领导小组指导和监督下,成立相关学术组织对考生的学术型申请条件进行审查,对考生的科研创新能力进行评价,给出相应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为合格)。

申请材料审核结果及成绩在4月7日前在学院网站上公布,申请材料审核合格考生可进入综合考核阶段

4、综合考核

2023.4.234.24 学院组织对考生的思想道德品质、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进行综合评价和全面考查。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学术水平的考查、体格检查及其他考核等。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专业伦理等方面。

2)学术水平考查

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根据专业培养目标要求,通过笔试、面试等形式,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英语能力测试,给出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面试以及学术业绩成绩。

4月23日: 

9:0011:00 专业综合笔试  B二综合楼各教室;

14:00 专业基础测试/综合面试/英语能力测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B二综合楼各教室;

①专业综合笔试:2小时专业试题,需准备必要的书写与绘图工具;

②专业基础测试:个人基本情况陈述,介绍时间不超过5分钟;面试演示文件为Power Point2003以上版本,内容不超过15页(不包含封面及致谢页),内容包括个人概况、教育背景概述及个人成绩、发表论文、参与研究、各类获奖、 社会实践、博士阶段计划及研究方向等。

综合面试:专家提问,开展综合能力学术考核。

英语能力测试:英语口语对话测试。

3)综合考核成绩计算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100分)=英语能力测试*10%+专业基础*20%+专业综合*20%+综合面试*50%

学术水平考核既要发挥专家组综合考核和集体把关的优势,又要充分保障和规范招生导师的招生权与评价权,招生导师给出的面试考核成绩占相应科目考核成绩的权重为30%。

4月24日: 

申请考生在重庆大学A区校医院完成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六、总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及公示:申请考生总成绩由申请材料审核成绩和综合考核成绩两部分组成:

总成绩(100分)=申请材料审核成绩*20%+综合考核成绩*80%

①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或身体健康状态不符合体检要求的申请考生,不予录取;未通过政策审核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申请材料审核不合格的申请考生,不予录取;

③ 综合考核成绩中任一项科目不及格,则不予录取;

④ 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或由他人制作材料、侵占他人成果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考核结束后,学院于4月26日前在GAS系统提交所有申请考生成绩,并在学院网站上进行成绩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

2、拟录取

1) 5月5日前,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根据“建筑城规学院2023年博士招生计划二次配置方案”,在招生导师下按照成绩排序开展拟录取工作,确定拟录取名单;

2)拟录取人员成绩及名单公示期满后,提交学校研究生院。

七、调剂录取

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合格且身体健康状态符合体检要求的申请考生(合格生源),因所报考的招生导师年度无招生计划或招生计划已满限额未被录取,可申请报考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其他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调剂录取。

有剩余招生计划的导师向学院提交调剂招生申请,由学院通过调剂系统上传招生需求信息,包括招生导师、招生学科(专业学位类别)、招生名额等内容。

申请调剂的考生通过调剂系统提交申请,经学院审核确认具备调剂资格后,参加由学院再次组织的学术水平考核。学院再次组织学术水平考核、成绩计算和调剂录取等工作,均须按照学院已制定并公示的博士研究生普通招考实施细则及本通知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

八、信息公开公示

学院2023年博士招生领导小组在成绩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023-65126327、023-65120702,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形成复议决定。若考生对复议决定还有异议,由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3年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重庆大学2023年工程类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重庆大学建筑城规学院

2022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