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生命科学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生命科学学院 时间:2023-03-24

一、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

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卓光俊、李正国

副组长:夏  松、罗  忠、邓  伟

成   员:夏玉先、庞珊珊、林正红、曹月青、

余泉友、金凯、彭国雄、杨爱民、吴海波

秘   书:王永川、贺  雨

(二)综合考核专家组

每个专家组由至少5名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组成,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学术水平和外语能力测试。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组成。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三、招生计划

学校目前已经下达给学院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生招生指标37人(已接收推免生10人),专业型硕士生招生指标为23人(已接收推免生2人)。

四、复试资格分数线

生命科学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资格分数线与学校分数线相同,不再进行二次划线。

五、复试方式及时间

(一)复试方式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形式。复试形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二)复试时间

2023年 3月 31日—4月2 日

六、复试流程安排

(一)复试资格审查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4.研究计划书,详见《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http://yz.cqu.edu.cn/news/2023-03/1925.html);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9.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10.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供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重庆大学2023年初试加分证明》原件;

11.《诚信复试承诺书》,详见《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http://yz.cqu.edu.cn/news/2023-03/1925.html)。

资格审查时请提供以上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及时公布(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二)收费

学院对复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按照150元/每生的标准收取复试费、开具收费凭据。

(三)复试考核

考生进入复试考场后,由考场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和信息核查。

1.考核内容

复试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以及综合能力考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安排

1)3月31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6:00到重庆大学虎溪校区理科大楼生命科学学院LB113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不能按时到校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请带齐复试所需要的资格审查材料,同时交纳复试费:150元/人。请参加我院硕士研究生复试的考生于3月30日18:00前加入重大生科2023年硕士复试QQ群(群号:566697622),申请进群时请写明:考生编号-姓名-学硕(专硕)复试。

2)3月31日晚上19:00-21:00参加专业笔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30%)。

3)4月1日上午08:30-18:00参加实验技能考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30%)。

4)4月2日上午08:30-20:00进行综合面试(满分100分,占复试总成绩的40%)。面试突出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察,包括对考生外语听力及口语的测试。每位考生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

以上测试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七、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一)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如下:

综合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笔试30%+实验技能30%+面试40%)×50%;

综合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上公示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成绩,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二)拟录取

录取工作坚持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在复试考生综合成绩排序中,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符合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者;

2.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

3.实验技能考试低于60分者;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科目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

6.其它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八、信息公开公示

(一)学院实行岗位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问责。

(二)在复试成绩公示期内,接受考生实名申诉,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诉进行调查处理。考生申诉渠道:重庆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纪委,电话:023-65678490,18584503764,邮箱:xiasong@cq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