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光电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光电工程学院 时间:2023-03-24

一、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

我院根据国家、重庆市和学校的相关文件精神及要求,以及我院学科专业特色、培养目标等,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结合今年光电工程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郭永彩、秦岚

副组长:朱涛、刘俊

  员:余华、黄鸿、韦玮、刘玉菲

  书:夏知姿

2、综合考核专家组

复试前,由学院按照三随机管理方式,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按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分别组建综合考核专家组。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复试前,由学院按照三随机管理方式,从专家库中抽取专家组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家组。

三、招生计划

我院今年全日制硕士招生名额181名,已录取推免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5名、推免专业型硕士研究生16名,本次统招计划录取120名(其中含学术型硕士生44名、专业型硕士生76名)。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按学科对考生进行复试分组,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

复试时间:

a)  面试时间:2023330日,上午09:00开始

b)  笔试时间:2023331日,09:30-11:30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内容

我院在组织复试前,对待复试考生库中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审查原件,提交复印件)。审查的材料包括: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4)研究计划书;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的考生还应携带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8)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应提交本人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9)应届本科国防生须提交本科所在学校选培办提供的证明材料;

10)符合加分政策的考生应提供学校研招办出具的《重庆大学2023年初试加分证明》原件;

11)《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诚信复试承诺书》(http://yz.cqu.edu.cn/news/2023-03/1925.html 附件2)。

考生须按照上述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于202332913:00-18:00,携带规定的材料到重庆大学A区主教1201室进行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含专项计划等)将在学院网站公布(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

资格审查未通过,不准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2.收费

复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按照150/每生缴纳复试费(费用缴纳方式在资格审查现场通知)。我院复试期间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未缴纳相关考试费用,不得参加复试

3.复试考核

复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形式。

1)面试

时间:2023330日,上午09:00开始

候考地点:A区第八教学楼A8301(所有考生面试前须先到候考教室进行人脸识别、人证识别)

面试地点:A区第八教学楼(具体地点详见考试当天候考教室)

面试环节内容:本环节由英语面试、综合考核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部分组成,英语面试单独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与综合考核面试合并组织面试。总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人。

英语面试:面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人,综合考查外语听力和口语交际能力等。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综合考核面试:面试时间合计不少于15分钟/人。

综合考核面试:包括但不限于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须准备5分钟以内的PPT陈述。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包括但不限于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

2)笔试

时间:2023331日,09:30-11:30

地点:A区第五教学楼(具体地点详见考试当天五教门口张贴栏),加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及加试内容:

a.笔试内容:电磁学(必做50),物理光学/测控电路/固体物理与半导体物理(3150)

b.对同等学力考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时须加试。加试科目为:误差理论与数据处理/激光原理与应用/数字信号处理(32),每门加试科目为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每门加试科目满分各为100分。

考生进入复试考场后,由考场工作人员对考生进行身份识别和信息核查。通过两识别(人脸识别、人证识别)、四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诚信档案库比对)等措施,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等进行严格审查核验,严防复试替考,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复试考生应自觉遵守复试考场规则及考生《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成绩计算   

以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之和作为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即:

总成绩=初试成绩/5×初试权重50%+复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复试权重50%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100分制)*笔试权重30%+复试面试成绩(100分制)*面试权重70%

复试面试成绩=英语面试成绩(100分制)*20%+综合考核面试(100分制)*80%

加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分为通过不通过两类,不计入复试成绩。总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录取原则: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报考专业分别以总成绩为依据进行排序,由高到低在学校下达招生指标内进行差额拟录取。

3.在复试考生总成绩排序中,若总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4.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笔试成绩低于60分;

2)复试面试成绩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通过

4)同等学力等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

5)其它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七、信息公开公示

成绩公示:面试结束后的3个工作日内,结果将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对复试成绩有异议的考生可在复试成绩公布的3个工作日内向我院进行书面申诉。咨询电话:023-65102093,申诉电话:023-65112744,学院纪委邮箱:junliu@cqu.edu.cn

八、其他事项

(一)学校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拟录取考生应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并于2023615日前将体检报告上传至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http://syk.cqu.edu.cn)。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按照教育部关于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学校或学院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进行二次复试。

(三)新生报到后三个月内,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其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一律不作修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未尽事宜,由光电工程学院负责解释!

光电工程学院

2023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