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23年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时间:2023-03-24

为做好我院2023年会计硕士(MPAcc)研究生招生复试的录取工作,确保招生工作安全平稳、公平公正、科学规范,根据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 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MPAcc教育以培养具有全球战略眼光的高级会计人才为使命,以打造中国西部地区领先、国内一流的MPAcc教育项目为愿景。我院MPAcc教育的培养目标与我院“拓展国际视野,立足中国实践,创造管理新知,培育卓越人才”的使命高度一致, 确立了如下MPAcc教育使命:培养学生的全球化视野,使其具有把握全球经济发展趋势以及机会与挑战的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开发其经济洞察力,挖掘其管理创新的潜力;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和素养,培养其运用系统的会计知识来进行专业决策的职业技能;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品德,引导他们用会计精英的标准要求自己并运营组织。根据学位培养目标并结合教育部以及重庆大学相关规定,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坚守以下选拔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保障考生权益。

2.坚持全面考察、科学选拔的原则,注重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等方面的综合考核,并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统一组织、统筹管理,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定,确保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监督检查与复核。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办法》的规定,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杨俊

副组长:严太华、刘辛

成员:张燕、但斌、陈逢文、郁培文、胡诗阳

复试录取领导小组负责人联系电话:023-65105761

经管学院纪委电话:023-65112642、023-65103525

2.综合考核专家组

组建若干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综合水平考核和外语能力测试。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组建若干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三、招生计划

按照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非全日制会计硕士招生计划为60人。

四、复试方式及时间

复试采取现场复试的方式。复试形式为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复试时间为2023年4月6日(星期四)

详细时间安排见复试流程安排。

五、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间:4月4日星期二(9:00-16:00)

资格审查地点:重庆大学A区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608室

符合我院复试要求的考生资格审核当天带上相关纸质材料,并将材料按下面的顺序做成一个PDF文档,于3月29日18:00前发送到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会计硕士复试材料接收指定邮箱(mpacc@cqu.edu.cn)。

1)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原件),证书信息应与初试网报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

3)考生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由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的成绩单,往届生须提交加盖有毕业学校档案馆或档案所在单位公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如无法提供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及书面情况说明);

4)研究计划书;

5)反映考生自身能力与水平的相关证明材料;

6)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仅针对准考证载明须进行学籍学历认证的考生);

7)《诚信复试承诺书》;

2.复试收费

标准: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按照150元/每生的标准收取复试费。

时间:2023年4月4日(星期二)9:000~16:00

地点:经管学院(A区)资格审查处(扫码缴费)

3.复试考核

1)同等学历加试时间安排(2023年4月5日星期三)

13:00-15:00 会计学原理(闭卷)

15:15-18:15  财务会计(闭卷)

2)复试时间安排(2023年4月6日)

8:00-11:00会计专业综合笔试(闭卷)

11:15-12:30思想政治理论笔试(闭卷)

14:30-18:00  面试(含综合面试、英语口语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具体的面试分组由抽签决定)

六、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1.硕士研究生复试科目设置及分数

会计(专业)硕士  :

考生复试科目共计4门,合计500分。具体科目及分数:思想政治理论笔试(合格为85分,不合格为0分);会计专业综合笔试(200分,包括:财务会计、管理会计、财务管理、审计);综合面试(150分);英语口语面试(5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加试成绩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复试成绩。

2.总成绩计算方法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总成绩/3×70%+复试总成绩/5×30%

复试总成绩及格(即总成绩≥300分)且复试各科成绩达到学院规定的合格线者,为基本合格的待录取生源,在复试考生综合成绩排序中,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复试成绩较高者优先;若复试成绩相同,则以复试面试成绩较高者优先。

3.拟录取原则

在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下,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综合考生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在学校下达学院招生计划限额内,依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复试成绩出现以下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笔试成绩不合格;(会计专业综合笔试低于80分为不合格)

2)面试成绩不合格;(面试总成绩低于120分为不合格)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为“不通过”;

4)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

5)“管理类联考”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不合格。

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的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者(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两门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即视为复试不合格)。

4.本年我院非全日制会计硕士不接收调剂

七、信息公开公示

与我院研究生招生相关的信息会在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官网或重庆大学研招网上发布。

咨询电话:023-65112641

八、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参照重庆大学研招办相关通知要求。

 

重庆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