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作者: 马克思主义学院 时间:2023-03-23

       根据教育部关于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管理规定的相关文件精神,按照重庆大学研究生院《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重大校发〔202340号)的明确要求和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实施细则。

一、 选拔原则和培养目标

1.坚持立德树人,以人为本,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公平公正,规范复试。

2.对录取的考生,学院严格按照马克思主义理论培养方案进行培养,使之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组织形式和职责
1.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具体负责本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与安全保密工作,制定学院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选拔培训复试工作人员,按照学校和研究生院相关政策要求组织开展复试录取工作,审核拟录取名单,研究解决本单位复试录取工作有关的异议和申诉问题。

2)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

组长:张邦辉

副组长:罗滌 吕进

成员:罗滌 张邦辉 吕进 徐鲲 温健琳 李丽昆

秘书:高飞

2.综合考核专家组

1)综合考核专家组的职责

综合考核专家组负责组织实施对考生学术水平考核和外语能力测试。

2)综合考核专家组的组成

以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学科方向组建综合考核专家组,每个专家组由至少5名经验丰富、学术水平高、公道正派的研究生导师组成,其中至少有1名能够对考生外语能力

进行测试的专家。同时根据学校要求在每个综合考核专家组设工作人员。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职责

负责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评价。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组的组成

由从事学生思政工作教师、招生工作人员和研究生导师组成。

三、招生计划
我院2023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目前共计48人(现已录取学术型推免研究生16人)。

四、材料提交

参照《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要求准备复试材料,并将复试材料全部扫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后发送到我院研究生工作邮箱(地址:2364430733@qq.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均为“完整报考专业名称(马克思主义理论)+考生姓名”,材料收取截止时间为2023331日上午12点。

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五、复试方式及时间

1.复试时间安排

马克思主义学院复试时间为202342日上午8:30进行。

2.复试分组及方式

    复试分组根据“三随机”原则,现场通知。

六、复试流程安排

1.复试资格审查

学院在组织复试前,对“待复试考生”库中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的内容、程序和通过标准按照研究生院要求进行。

资格审查未通过,不予参加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获得复试资格或被录取,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学历学位且责任由申请考生自负。

通过复试资格审查的考生名单在学院网站公布。

2.收费

学院对复试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按照150/每生的标准收取复试费、开具收费凭据。

3.复试考核
    
1)复试考核包括笔试、面试、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等。

2)复试的笔试时间为42日上午830-1000,考试地点为马克思主义学院408,笔试内容为马克思主义理论综合。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时间为42日上午1015开始,考核形式为面试,由考核专家组逐一与考生进行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和现实表现。

4)面试时间为421400开始,对考生专业能力素质和科研创新潜质的考察,包括对考生外语听力及口语的测试。面试时间每位考生不少于20分钟。

5)加试。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学历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的加试科目以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考试时间为43日上午900-1100

七、成绩计算及拟录取

(一)成绩计算

1.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构成。其中,初试成绩比例为60%,复试成绩比例为40%。计算公式为:

最终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2.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加试成绩分为“通过”和“不通过”两类,不计入复试成绩。

3.复试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构成。其中,笔试成绩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比例为20%;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占复试成绩比例为80%

4.成绩计算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二)拟录取

1. 拟录取以最终总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

1)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如果最终总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总成绩相同且如果初试成绩相同,则按照初试政治成绩与外语成绩之和从高到低录取。

4)如果总成绩相同且如果初试成绩相同且政治成绩与外语成绩之和仍然相同,则按照初试政治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5)如仍然相同,则按照初试外语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以下情况者,不予录取:

1)资格审查未能通过者;

2)复试成绩中,笔试或面试成绩某一项低于60分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4)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八、信息公开公示

复试工作结束后,将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学院主页公示所有考生的复试成绩,公式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5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复试联系电话:023-65106209   联系人:高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23-65106254   联系人:代老师

九、其他事项

其余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办法》(重大校发〔202340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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