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23年接收推荐免试金融硕士研究生的实施细则

作者: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时间:2022-09-22

   为做好我院2023年推荐免试金融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接收工作,根据《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3年推免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我院成立推免生接收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推免生复试录取相关工作。

接收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如下:

组长:杨俊

副组长:严太华,刘辛

成员:但斌,张燕,陈逢文,郁培文,周红军

二、工作纪律要求

所有参与推免生接收录取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推免生接收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公开,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学院将严肃查处。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示期内接受学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复试监督电话:023-65103525

三、推免生申请者的基本条件

1. 政治态度端正,思想意识健康,遵纪守法,学风端正,品行优良。

2. 推免生申请者学习成绩优秀,英语水平良好。

3. 推免生申请者应获得所在院校的推免生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并在本科毕业(不含专升本)时必须获学士学位和本科毕业证书。

四、推免生复试注意事项

1. 2023年起,我院金融专业硕士项目转型为重庆大学与国外高校联合培养的双学位项目,学生满足双方学位授予条件后,才能获得重庆大学与国外高校的双硕士学位。

2. 我院根据推免生在“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中提交的申请信息,确定取得参加我院推免生复试资格的推免生。

3.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相关文件,参加复试的每位推免生需缴纳复试费150元,用于复试工作。

4. 获得我院复试资格的推免生复试前须提交如下材料:

12022年推免生资格证明(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2)学生证及本科阶段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3)英语四、六级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或英语四、六级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或证明外语水平的其他考试(如雅思、托福)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

4)其他相关材料(诸如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专家推荐函)。

以上材料请于202292617:00前发送电子版至cbamf@cqu.edu.cn,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或不准确,学院将取消推免生申请人的复试资格。

5. 复试安排:

复试时间:2022928日(具体安排见学院网站后续通知)

复试方式:采用网络远程复试,考生须独自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复试,请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和场所。

五、推免生复试及录取办法

1、推免生复试科目设置及分数

推免生复试科目共计2门,合计100分。具体科目及分数:金融学综合测试(80分,包括金融学、公司理财等内容);英语口语面试(20分)。

2、推免生录取方法

复试总成绩及格且复试各科成绩达到学院规定的合格线者,为基本合格的待录取生源,并按以下原则进行初步录取:按复试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向下依次录取,额满为止,不进行跨专业调剂录取。

3、推免生录取结果公示和通知发布

1)复试工作结束后,将按学校和研究生院要求将推免生复试考核成绩在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然后将拟录取推免生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并在我校研招(http://yz.cqu.edu.cn)进行公示。

2)凡通过我院复试,并被我校研究院接收的推免生,由学校通过“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发布待录取通知,推免生申请人收到待录取通知后,必须在24小时内通过“全国推免生服务系统”确认录取,否则视为放弃。

4、推免生名额

以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招生目录公布为准。

六、推免生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国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庆大学校发(2020154号)执行。

2.推免奖学金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大学推免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重大校发(2020145)执行。

3.其他奖助金

具体名额和金额根据学校和学院相关文件执行。

4.困难补助及助学贷款

对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按照相关文件规定申请困难补贴及助学贷款。

本细则由学院金融硕士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023-65112505023-651112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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