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时间:2022-03-21


为做好我院2022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有关文件以及学校《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有关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一、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姚飞

副组长:曾佐伶、唐杰、胡佳

成员:李广益、万曼璐、董涛、钟准、张文涛、田探

秘书:夏璐璐、肖文芳

二、招生计划

学校目前下达我院2022年全日制硕士生招生指标数为37(不含专项计划)其中已接收推免生33名。

三、复试资格

(一)资格认定

初试成绩符合《重庆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请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网址:http://syk.cqu.edu.cn/)查看复试通知,并实名加群QQ737565458。学院不再以其他任何方式通知考试初试合格考生。

(二)材料提交

  请考生按照《重庆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网址:http://yz.cqu.edu.cn/news/2022-03/1775.html)要求准备复试材料并发送到学院邮箱:gyy65102006@163.com。邮件主题及附件命名均为:“考生编号+报考专业名称(全称)+考生姓名”,复试材料扫描件需按照通知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发送。材料接收截止时间:202232317:00之前。逾期未提交材料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三)资格审查

学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将来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复试规定

(一)复试时间:2022327日(各学科具体面试时间以QQ群通知为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时间适当延长)。

(二)复试内容

包括对英语水平、专业基础和专业综合内容的面试,突出对考生专业素质、创新精神以及思想品德等方面的综合考核。同等学力加试内容为2022年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加试科目专业知识,以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加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计算范畴。

(三)复试费用:复试费 150 /(通过复试系统缴纳,含复试系统使用费 25 ),同等学力加试等不再另收费。

(四)复试形式

 统一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学院将采用教育部招生远程面试系统进行线上复试(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各位考生应及早登录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

 如果复试系统发生故障,长时间瘫痪影响复试工作如期完成,学院将视情况调整复试方式(如:腾讯会议),并以QQ群等各种途径临时通知,务必保持电话畅通。

复试当日流程:核验身份(考生展示身份证和准考证)—系统随机排序考生随机抽取试题考生作答。

(五)复试要求及注意事项:

   (1)面试须在一个封闭的、无噪音的环境下进行,考生应提前准备相关设备(双机位)和场所。

   (2)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免冠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保证面部清晰可见,不得佩戴口罩等遮挡面部,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戴耳饰。复试全程考生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

   (3)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扩散(包含告知其他个人)任何有关复试内容和信息;若有上述行为者,按考试违纪处理。

   (4)考生应保证在整个复试过程中的严肃诚信,对所有材料、语言表达负责,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或由他人制作材料、侵占他人成果者,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复试过程中若考生一端出现网络设备问题,考生需自行承担后果。

   (5)复试全程严禁除考生本人外的他人在场或中途进场,一经发现有他人在场或中途进场,面试组有权终止面试。

(六)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英语成绩(20分)+专业基础成绩(40分)+专业综合成绩(40分)

   (2)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七)成绩公示

按照教育部和学校的要求,复试工作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成绩。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五、拟录取工作

(一)拟录取原则: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下,坚持对考生全面考核,实现保证质量、按需招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拟录取顺序:非专项计划考生在各自报考专业的招生计划内,按照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差额拟录取。专项计划考生,由全校统筹拟录取。

(三)总成绩排序规则

以考试总成绩分专业排名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拟录取。当出现总成绩分数相同时,按以下顺序分数高者优先的原则拟录取:①初试总成绩;②初试统考科目总成绩。

拟录取名单公示:由重庆大学研究生院确定拟录取名单。

(四)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60分;

  (2)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合格(加试科目任一门低于60分);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不合格者;

  (4)体检不合格者;

  (5)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六、体检

   按照学校通知执行,请拟录取考生在符合高考体检资质(二甲以上)的医院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将体检报告发送至报考学院邮箱。

七、复试监督与申诉

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

1、申诉电话:023-65102009(研究生教学事务办公室)

2、纪委电话:023-65102076(学院纪委办公室)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重庆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相关事宜通知》相关规定执行。本细则由学院研究生教学事务办公室负责解释。

 

 

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2022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