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 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化学化工学院 时间:2022-03-18

根据 “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 重大校发〔2022〕39 号)的相关规定,化学化工学院成立了202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和协调学院的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复试工作按学科(专业)成立不少于5人的面试小组,并在领导小组指导下开展工作。

  长:丁 炜  刘仁龙

  员:刘作华 胡宝山

  书:罗平   刘姗 

联系方式:023-65678938

一、原则

1、截至目前为止,学校给我院下达的202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为164名(其中学术型104名、专业型60名),少高和退役士兵等其他类型待定。已录取推免学术型研究生34名。另有前沿交叉研究院学术型指标9名,依托我院进行招生。

2、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坚持立德树人,科学选拔。

3、复试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能力、综合素质和能力两方面。学院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以学校划定的学科门类基本分数线为准(详见http://yz.cqu.edu.cn/news/2022-03/1772.html),学院无二次划线。

4、凡初试成绩符合《重庆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合格基本分数线》要求的考生请于2022年3月21日09:00后登录“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查看复试通知。我校不再邮寄复试通知书。(网址:http://syk.cqu.edu.cn/)

二、复试安排

1、我校采取网络远程复试形式,采用教育部招生复试远程面试系统作为复试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请各位考生及早提前登录该系统并测试、了解使用流程、准备面试设备等。需提前缴纳复试费 150 元/每人(通过复试系统缴纳,含复试系统使用费25元)。同等学力加试等不再另收费。

2、复试时间:2022年3月26日(星期六)早8:30开始,请考生至少提前半小时进入远程面试系统的候考区。

3、请考生按照“关于做好重庆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要求,于2022年3月24日下午5:00前提交复试材料(刘老师,邮箱:liushan1002@cqu.edu.cn)。按照要求,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对考生身份进行严格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等,相关责任由考生自负。

4、复试流程安排

1)准备:考生应严格按照复试规定的时间参加复试,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应提前准备好安静、独立、封闭的面试场所和面试设备(双机位,摄像头、麦克、白纸、笔),熟悉面试系统,测试网络流畅度,由于考生未进行系统测试而导致复试时出现网络设备故障问题,由考生承担相关后果。

2)流程:复试当天,通过远程面试系统随机确定考生复试次序,随机组建复试教师面试小组(5 人及以上),考生需提前进入远程面试系统的线上候考区。

3)面试:面试时,考生须手持身份证和准考证原件,候考区考生待复试老师叫号后独自进入面试考场。每位考生逐一单独面试并全程接受身份和环境检查,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存档,对任何考试违规者,取消复试并进行相关处理。

4)纪律: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复试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复试相关内容和信息,违者将追究相关责任。若考生主动自愿放弃复试,应于3月25日12:00时前,以书面形式将本人亲笔签名的申请书以电子版形式发送至liushan1002@cqu.edu.cn。

5、 复试内容

1)含思想品德、创新能力、专业素质、综合素质以及外语水平等方面。

2)复试当天,面试小组从题库中随机抽取本组试题,考生随机进入复试组答题,由面试小组组长传达试题内容给考生,考生作答。

三、成绩计算、公示及录取办法

1、成绩计算

入学考试总成绩=70%*初试总成绩/5+3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

2、复试结束后,复试结果将在化学化工学院官方网站公示(http://hgxy.cqu.edu.cn),公示时间为 3 个工作日,预计公示时间为3月28-30日。

3、录取原则:根据专业类别,按照“入学考试总成绩”(按照四舍五入规则、精确至2位小数)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拟录取。若出现“入学考试总成绩”分数相同情况,依次按初试总分高低、统考科目总分高低进行排序。

4、体检:拟录取考生在当地符合高考体检资质的医院(二甲以上)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同高考体检项目),将体检报告发送至学院(刘老师,邮箱:liushan1002@cqu.edu.cn),结果由学院进行认定。

5、导师分配:实行导师与学生双向选择原则。学生初试前所填导师不作为双向选择依据。具体细则另行通知。

6、符合以下任一情况者,不予录取:

1)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或体检不合格;

2)同等学历考生加试两门科目中任一门成绩低于60分者;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者;

4)违反复试规则者;

四、复试监督申诉

1、学院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需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示期内接受考生申诉(联系电话: 023-65678938),对申诉问题经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录取领导小组复议,必要时报请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五、声明

任何关于复试和录取工作的政策和信息发布,仅以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化学化工学院官方网站发布为准,学院有权对任何其他渠道发布信息进行追责。

 

重庆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2022-0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