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2022年推免生接收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时间:2021-09-18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和重庆大学《关于做好2022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本着先申请先审核的原则,择优选拔,额满为止。

二、招生计划

我院拟接收推免生人数为33人。实际接收推免生人数和名单以教育部“推免生服务系统”最后的确定结果为准。

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姚飞

成员:唐杰、胡佳、张文涛、钱锋、袁敏、张楠、郭畑

秘书:肖文芳

四、接收基本条件

1、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的高校的2022届优秀本科生,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好,品德优良,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勤奋好学,遵纪守法,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受处分处罚记录。

3、思维敏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以及综合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学习成绩优秀。

4、本科阶段学习成绩、特别是专业成绩突出,专业排名名列前茅,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科研能力。

五、申请程序

1、凡符合上述招收条件且获得推免资格者,有意愿申请我校2022推免生请登陆“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服务系统”提交预报名申请,报名截止时间:2021921日下午17:00

2、申请者需提供以下材料的电子版(仅支持pdf格式,格式转换请参考这里:http://app.xunjiepdf.com  ):大学本科阶段成绩单扫描件(须加盖学校教务处或院系公章);外语水平证明(如CET-4CET-6TOEFLIELTS等的证书或 成绩单扫描件);如有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和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请提供扫描件。

       3重要提醒:①凡考核合格且获得母校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含“直博生”),均须登陆“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全国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开通时间详见中国研招网公告),按要求填报我校相关学院、专业,并完成相关待录取手续,直至系统显示待录取状态。

      六、复试要求及安排

      1、资格审核

 学院于924日前通过系统审核学生报名资料并在官网(http://ias.cqu.edu.cn/)公布进入复试名单,学生无需致电学院。进入复试名单的学生请加入QQ群号:737565458备注:2022年推免(姓名)+申请学科+本科学校。

     2、复试时间:各学科分批次和专业方向进行复试,具体时间在推免QQ群公布,或其它通信方式联系考生,请考生保持手机和网络畅通,复试截止时间为2021927日。

     3、复试形式:

远程线上复试,具体复试安排见QQ群通知。

    4、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为综合考核,总分100分,专业综合占70%,英语口语占30%。(内容包含对思想品德、专业基础知识、英语听说能力、科研创新潜质等综合能力的考察)

   5、复试要求:

   (1)按照学科(专业)成立推免生复试小组,负责复试综合面试评分,复试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

   (2)全程录音录像。

   (3)根据学校规定,每人收取复试费150元,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收费方式见QQ群通知)。

    6、体检。考生体检可放在拟录取后入校前体检。入学体检不合格者,不得入学。

    7、复试结束后在学院官网公示复试成绩,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

     8、拟录取:推免生接受工作,以学生自愿申请,及时确认为前提。综合衡量,择优录取,额满为止。对参加本院2021年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线上夏令营并获得优秀营员和本次复试合格的申请者,须登录 “全国推免服务系统”提交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报名申请。学院通过“全国推免服务系统”发布复试、待录取通知,申请者收到复试、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该系统确认是否接收拟录取,否则将被视为放弃拟录取资格。

   以下任一情况,不予录取:

1)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3)体检不合格者;

4)其他不符合国家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者。

   七、奖助政策

    1、国家助学金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大学国拨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重庆大学校发(2020154号)执行。

    2、推免奖学金

   按照《关于印发《重庆大学推免研究生奖学金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重大校发(2020145)执行。

    3、其他奖助金

   各项专项奖学金按照相关具体文件执行;

    4、在读期间可优先获得学校研究生创新计划项目等研究生科研资助项目支持;

     5、可优先获得硕博连读资格。

    6、现有奖助政策如有调整,或还有其他奖助学金政策将另行通知。

   八、其它说明

   1.若在2022招生年度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学院将根据学校通知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布。

   2.对于提供虚假报考信息或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取消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及学位,且责任由考生本人负责。

本细则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学院将按规定对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

联系电话:023-65102009(肖老师)

申诉电话:023-65102076(胡老师)

 

重庆大学人文社会科学高等研究院

二〇二一年九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