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数学与统计学院 时间:2021-04-25

根据教育部以及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重庆大学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和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实施细则。

一、招生原则

坚持立德树人,以人为本,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科学选拔,择优录取,宁缺毋滥,公平公正,规范考核

二、招生计划

目前,学校下达给我院的2021年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生招生计划10名(不含对口支援计划),已招收直博生0个。

三、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穆春来 谭英双

成员:黄小军 李东 何建华 秦越石

 书:罗宥余

四、报名及缴费

报考条件详见《重庆大学2021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关于开展重庆大学2021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的通知》。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须缴纳报名、考核费共计200元/人,网上缴费后一律不退。

五、申请材料提交与审核

申请材料提交及要求详见《重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2021年博士招生申请材料提交的通知》(网址:http://sci.cqu.edu.cn/info/1054/4142.htm),材料审核结果请考生自行在我院网站公告栏查询,材料审核未通过的考生不得进入考核面试。

六、考核工作安排

(一)考核形式

我校2021年博士招生统一采用教育部招生远程面试系简称“远程系统”,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stu进行线上远程面试考核,系统操作及使用说明详见网址:https://bm.chsi.com.cn/ycms/kssysm/。请考生及早准备相关设备(双机位)和场所,并登录系统了解系统使用流程、调试面试设备等。

考核面试时,考生须手持身份证和准考证进行身份核验,并独自在无噪音的封闭空间内进行远程面试。学院将对考生身份和环境进行检查,并可全程随时检查考生所在环境,对考生面试环境检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考核面试。

考生应自觉履行保密义务,面试考核中不得录音、录像、直播、录屏、投屏等,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发布、扩散(包含告知其他个人)任何有关考核内容和信息,违者将按考试违纪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二)考核时间

考核时间为2021年5月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考核次序当天随机决定),分数学组和统计学组分别考核。请考生加入QQ群:876945312以便及时获取考核相关通知信息。

(三)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综合知识和素养、综合应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学术创新和实践创新能力、考生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表现、学术道德、品德和体格)等,每位考生面试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

(四)考核流程

1.考生考核当天至少提前20分钟登录系统查看考核排序;

2.考核面试前,考生依序提前10分钟进入系统候考区,测试自己的音视频功能是否正常,检查相关材料和证件是否齐备,检查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3.考核面试工作小组邀请考生进入考场,测试音视频功能是否正常接通,核验考生相关材料和证件是否真实齐备,检查考生复试环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4.考核开始指令发出后,工作小组对考生进行面试考核;

5.考核结束指令发出,考生面试考核终止。

七、成绩计算及公示

面试考核成绩分为四部分:英语、专业基础、专业综合、综合能力,各科目及总成绩满分按100分计,均保留两位小数。

成绩=英语成绩*0.2+专业基础成绩*0.2+专业综合成绩*0.3+综合能力成绩*0.3。

考核面试结束后,我院将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在学院主页公示所有考生的面试考核成绩数学、统计学考生成绩分别排序;“硕博连读”考生与“普通招考”类考生面试考核方式相同,考核成绩一起排序),请考生注意及时查看。考生成绩公示之前,不接受任何形式的分数查询。

七、录取规则

本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学院将根据考生人数、数学与统计学两大学科本年度有招生资格的指导教师人数以及每位指导教师招生限额,分配数学与统计学的招生指标数。在每位指导教师的招生指标限额内,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考生总成绩相同者,按考生合能力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对口支援计划博士研究生拟录取相关工作由学校按照考核标准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后实施。

考核面试总成绩和单科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以及提供不实材料者,均不予录取。

拟录取名单将由研究生院在重庆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统一公示。

八、监督与复议

考核面试工作结束后,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成绩公示3个工作日内接受考生申诉(申诉电话:023-65678628,申诉须将纸质申诉材料交至虎溪校区数学与统计学院LD407室),并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诉和举报及时调查处理(纪委监督电话:023-65678196),逾期不再受理。

九、其他说明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考生按照学校有关要求在当地有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结果发送至学院邮箱styjs@cqu.edu.cn)认定,入学时在校医院进行复检。

其他未尽事宜遵照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本细则由数学与统计学院博士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23-65678628。

 

                重庆大学数学与统计学院

                    2021年4月25日